十三届区委第五轮巡察进驻动员会召开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5月20日,十三届区委第五轮巡察第一、第二巡察组召开进驻动员部署会,分别进驻永春镇、乐山镇、桂林街道办事处、前进街道办事处、富锋街道办事处开展常规巡察。会前,各巡察组组长与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见面沟通,传达相关会议精神,通报有关工作安排。会上,各巡察组组长作巡察进驻动员讲话,副组长传达巡视巡察有关会议精神,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作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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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开展巡察是对被巡察单位的“全面政治体检”,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现实需要,是推动街(镇)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被巡察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对标“四个聚焦”,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政治高度,积极支持配合区委巡察组工作,共同完成好区委交办的巡察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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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要增强政治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饱满的状态对待巡察,诚恳接受监督。积极支持配合区委巡察组工作,与巡察组同向发力、同频共振,深入查找和纠治自身存在的问题,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发展、服务社会的具体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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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轮巡察于5月中旬开始至8月上旬结束,巡察期间设置信访举报电话、短信及联系信箱,公布“码上巡察”微信二维码。巡察组举报方式如下: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永春镇、乐山镇:举报电话及短信号码18143103670,联系信箱: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855号中共长春市朝阳区委第一巡察组。区委二巡察组巡察区桂林街道、前进街道、富锋街道办事处:举报电话及短信号码:18143142360,联系信箱: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855号中共长春市朝阳区委第二巡察组。区委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9:00至17:30。区委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5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区委管理的其他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重要岗位负责人、所属村( 社区)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以及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等方面突出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来源:长春朝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