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众乐速递有限公司因不执行收寄验视制度被处以停业整顿7日

湖州众乐速递有限公司因不执行收寄验视制度被处以停业整顿7日
2024年05月22日,湖州市邮政管理局就湖州众乐速递有限公司不执行收寄验视制度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湖州众乐速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赖连生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织纺路718号
品牌:中通
二、案由
不执行收寄验视制度
三、主要事实
2024年1月30日,湖州市邮政管理局(吴兴局)执法人员到位于吴兴区八里店镇织纺路718号的湖州众乐速递有限公司营业部进行检查,通过监控回放发现该营业部的业务员,在2024年1月28日14点25分至42分期间,未对顾客上门寄递的一个使用透明塑料袋包装的物品进行开箱验视,直接让顾客自己进行打包封装。执法人员制作现场笔录一份,并提取了现场监控录像。经局负责人审批同意,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受办本案。1月31日,执法人员询问了该公司片区网点总负责人兼安全管理员,制作询问笔录一份,总负责人确认了不执行收寄验视制度的违法事实。
四、行政处罚内容
湖州众乐速递有限公司营业部停业整顿7日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湖州众乐速递有限公司营业部停业整顿7日
承办单位:湖州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