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监管指令,宜春市袁州区一采石场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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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春市袁州区应急管理局22日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内容显示,宜春市袁州区慈化镇余坊采石场拒不执行监管指令受到警告及罚款的行政处罚,处罚信息如下:
1. 案件名称:宜春市袁州区慈化镇余坊采石场拒不执行监管指令案。
2. 处罚决定书文号:袁应急罚 〔2024〕矿山4号。
3. 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02343346863P。
4. 案由: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
5. 违法行为:2024年1月16日,袁州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你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发现你单位存在下列问题:露天采场+330m平台未形成。2024年5月7日,袁州区行政执法人员对你单位进行复查时发现露天采场+330m平台仍未形成。
6. 处罚依据: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一十七条第二款和《江西省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适用细则》第50 项第一档的规定。
7. 处罚决定部门:宜春市袁州区应急管理局。
8. 处罚决定时间:2024年5月21日。
9. 处罚内容:对宜春市袁州区慈化镇余坊采石场给予警告,并处以人民币贰万元整(小写:¥20000.00 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当事人廖**给予警告,并处以人民币贰仟元整(小写:¥2000.00 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潇湘晨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