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西陇科学审计失职,中兴财光华被罚没566万,2名会计师被警告并各罚25万

5月21日,广东证监局公布了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及2名注册会计师的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兴财光华出具的西陇科学2020年、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中兴财光华在西陇科学2020年、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具体表现在营业收入的实质性程序存在缺陷,未对异常迹象保持合理怀疑,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营业收入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存在缺陷,未对函证保持足够控制。
中兴财光华、韩某、宋某果在陈述申辩材料中提出,西陇科学收入财务舞弊,系多方串通舞弊,审计手段有限,不足以识别出串通舞弊;在证监局调查西陇科学过程中,积极配合调查,协助梳理西陇科学造假情况;在收入实质性审计程序中对事先告知书中认定异常情况已予关注;未核实回函地址与发函地址不符属于个别现象。中兴财光华、韩某、宋某果请求免除处罚。
广东证监局对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最终决定责令中兴财光华改正,没收业务收入2,830,188.68元,并处以2,830,188.68元罚款;对韩某、宋某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5万元罚款。
潇湘晨报·辣椒财经记者陈诗娴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