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品质提升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住建部和省、市有关要求,高品质提升我市物业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大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决定在全市开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品质提升行动,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居住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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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行动的目标任务是物业服务质量显著提升,打造 100 个物业管理服务示范小区,物业服务人严格依照标准履责,管理能力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住宅小区居住环境和生活空间显著改善;投诉处置效能大幅提高,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处置物业管理共性热点、难点问题,群众对物业服务满意率明显提高;治理监管机制全面完善,各级物业管理部门、相关单位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和综合协调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治理局面。市住建局将采取以下十项措施来提升物业管理服务品质:
提升物业管理服务品质。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要摸清、梳理业主反馈诉求,以物业服务合同为依据,围绕"四保一客服"物业服务标准,以环境卫生、绿化养护、服务态度、安全管理、垃圾分类等物业服务短板为突破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提升方案。
创建 100 个物业管理服务示范小区。按照四种模式物业服务标准(结合"红色物业"创建"五好三强" 44 项具体标准、垃圾分类工作标准)创建 100 个物业管理服务示范小区,确保 11 月底前,完成创建工作并向社会公布。
全面推行阳光透明物业。各地区物业主管部门和街道社区,共同监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基础目录》《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事项公开模板》的要求,做好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和公共收益收支情况等 8 项事项信息在"辽宁阳光三务"平台上公开的工作,在小区内显著位置长期公示,依法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实施"住无忧"专项维修行动。筛选维修诉求件,向各相关地区和部门反馈,核实情况,并结合日常工作掌握情况,确认能开展维修的住宅小区名单。
提升投诉处理效率。各地区要在辖区内所有小区显著位置公布物业服务质量总监联络电话和"大连物业"小程序投诉二维码;压实"一核三联"协调机制矛盾纠纷化解责任,完善小区意见投诉处理接待制度,严格落实意见、投诉限时回复。
建立执法下沉联动机制。各地区要按照物业管理职责,在住宅小区内长期公示相关部门事项清单和电话。统筹物业管理监督,落实"物业服务企业报告,街道、社区吹哨,执法部门报到"机制,街道定期开展小区内联合执法,妥善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将行政处罚或物业服务企业不良信息纳入物业诚信体系,形成物业管理工作合力。
夯实属地管理责任。区住建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组织街道和相关物业管理部门明确工作职责、目标,结合辖区实际,项目化、清单化推动工作。
加强物业行业党组织建设。2024 年年底前,成立区级物业服务行业党委,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服务项目要成立党组织。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社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项目等党组织,共商基层治理,实现党的生活全覆盖。
持续推进"两覆盖"建设。巩固物业服务、业主议事机制全覆盖工作成果,落实基础物业服务保障措施。
规范业主委员会运作。压实物业管理合同监督、信息公开等责任,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指导业主委员会完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制度,接受业主监督。
半岛晨报、39 度视频记者岳宇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