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奥康披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进展,已被罚投资者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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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5月21日,ST奥康发布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因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3〕7-357号)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3年4月27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为进一步确保公司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公司将继续加强内部审计和控制,密切关注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情况。严格实行股东大会、董事会、总裁办公会的分层决策制度,组织公司相关人员加强对《资金管理制度》的贯彻与执行,明确资金支付严格依据系统规范指令执行,提高对资金支付合规的审查力度;通过信息系统规范资金电子审批及支付权限,确保全员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强化资金内部控制的执行与监督,持续加强对财务人员和内部审计人员的技能培训,夯实财务基础工作、加强资金管控和内部审计监督,提高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保障公司的资金安全。
针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要求,对公司2022年年报、2022年半年报、2022年一季报及2022年三季报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并已及时披露。
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7-721号)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7-722号),并出具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在2023年度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天健函〔2024〕7-40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对公司2022年度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在2023年度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天健函〔2024〕7-41号)。公司尚未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后续能否获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5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7号)。
经查,ST奥康未按规定及时披露资金占用,亦未在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等报告中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综合考虑前述资金占用、关联交易发生额,占用资金及利息均已归还,关联交易已停止开展,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询问及提供材料等情况,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浙江监管局决定:一、对ST奥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二、对王振滔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100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200万元罚款;三、对王进权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四、对翁衡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22年4月26日至2024年3月15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3月15日收盘时仍持有ST奥康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免费报名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风险方面共发现ST奥康有天眼风险信息387条;还发现企业有裁判文书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