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态度也发生反转,德政府发言人:对内塔尼亚胡,该逮捕就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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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20日当天国际刑事法院(ICC)首席检察官卡里姆·汗宣布了逮捕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国防部长加兰特和三名哈马斯官员的决议,有关申请已被提交给ICC巴勒斯坦国局势第一预审分庭,下一步三名法官将具体做出终审裁决。目前终审裁决一旦做出,那么《罗马规约》的签约国家就必须履行责任逮捕内塔尼亚胡等人。目前ICC检察官也已提前向法国、德国、英国国家进行了相关通报,但这些国家的反应并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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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提到,在逮捕决议提交后的第一时间,美国就表示了“强烈反对”并威胁对国际刑事法院采取可能的制裁措施。但美国并不是《罗马规约》的签署国,也没有逮捕责任,所以这件事主要看欧盟国家如何处理。法国、西班牙等多政府已经强调,他们会捍卫国际刑事法院的独立性,支持法庭的裁决结果;但英国强调逮捕令“不合时宜”无助于停止战争,他们需要考虑这件事。另一个国家德国则表示,拒绝接受“以色列总理和哈马斯领导人放在一起的行为”,同时还催促ICC需要对此事保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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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22日,德国的态度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当被问及德国是否会遵守国际刑事法院的裁决时,德国政府发言人赫贝斯特雷特果断给出了确定的答案。他表示德国是条约签署国,意味着会遵守法律;如果最后ICC宣布了要逮捕内塔尼亚胡的话,德国自然也会遵守决定。后来再被提问德国政府要求西方的文明国家都必须拒绝接受所谓的逮捕令时,德国政府发言人却不再回答了,只是表示他们一直都是ICC的支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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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人士表示,一天内德国政府的态度转变很大,而且也很果断。之前他们显然是对决定有异议的,也没有说同意逮捕与否,反而让国际刑事法院谨慎;现在如此痛快接受了结果,并表示如果有必要会抓捕内塔尼亚胡,这不出乎意料。首先《罗马规约》在每个签署国都具有法律效力,一旦ICC做出决断后除非德国退出,否则他们不具有拒绝的理由。再者而言,欧盟外长博雷利已经代表全体成员国表态,称他们会尊重国际刑事法院的决定,德国需要遵守欧盟整体决议,自然不能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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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还有,之前德国总理朔尔茨对于以色列政府非常“维护”,他曾表示德国必须要为历史上的罪行负责,所以他们不会认为以色列现在的做法有问题。还要捍卫以色列政府的自卫权。现在迫于形势和国际压力,德国看起来也不准备为以色列辩解了,否则自己将成为众矢之的。对此有评论称:“如果认为如果内塔尼亚胡这样的人不被批准逮捕,还有什么样的人更符合逮捕条件?但是也不可避免事情到了最后一步仍然会有麻烦,比如三个法官突然做出不批准的决议,那就成为笑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