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临淄:酒后驾驶别侥幸 交通安全不能丢

22日晚9时许,王某酒后驾驶鲁C17**J号牌机动车在齐都路被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淄大队查获,经呼气值检测,血液酒精浓度为78mg/100ml,涉嫌酒驾,终将被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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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将会对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但还是有很多驾驶人喝点酒就把安全抛之脑后,觉得我离家不远一会就到了,这么晚了交警不会查了吧等等侥幸心理作祟,酒壮人胆酒后开车,这是对自己和他人都不负责的行为,如此拿自己和他人生命当儿戏,漠视危险驾驶可能会引发的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殊不知“祸患常积于忽微”,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一定要牢固树立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意识和观念,杜绝侥幸心理,喝酒后千万不要开车,要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负责,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新黄河客户端王跃海 通讯员史薇)
编辑:朱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