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男子扶养孤寡老人十二年,继承老人五套房

当今社会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凸显,空巢、失独等问题导致老年人陷入了老无所依的窘境。随着《民法典》出台,遗赠扶养协议制度的诞生为无人赡养的老年人提供了新的养老模式,接下来我们看这样一起案件。
刘先生和几位被告并不相熟。在接到法院传票时,几位被告都感觉莫名其妙。
把原告和被告联结起来的是一位姓阮的老先生。阮大爷是一位孤寡老人,原告刘先生说他赡养了阮大爷十多年,被告是阮大爷的妹妹和两个侄女。现在阮大爷已经去世了,这次打官司是为阮大爷留下的遗产——5套房子。
按照原告的刘先生陈述,因为和阮大爷很投缘。2011年,他与80岁的阮大爷在村委会主持下签署了《遗赠扶养协议》。
刘先生把这份《遗赠扶养协议》作为证据,提交到了法庭。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刘先生照顾阮大爷,并负责生养死葬,阮大爷将其位于该村的房屋及全部财产遗赠给刘先生。协议书里写明,“保证悉心照顾遗赠人,让老人安度晚年,至遗赠人阮大爷去世之前,供给生活水平保持全村平均生活水平。
时光荏苒,阮大爷和刘先生一家一起生活5年后,2017年8月,阮大爷的宅基地被划入拆迁项目,老人获得安置房5套。2023年,在村委会工作人员及律师的见证下,阮大爷与刘先生补充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
2023年10月,阮大爷因病去世,刘先生为老人购买了墓地,料理了丧葬事宜。
阮大爷有一个妹妹和两个侄女,都享有遗产继承权。为了能够接受遗赠,刘先生将阮大爷的妹妹、两个侄女起诉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确认遗赠扶养协议有效,协助其办理房屋过户事宜。
三被告认为,阮大爷在签署第二份遗赠扶养协议时已经93岁了,是不是还清醒?有没有受胁迫,协议是不是阮大爷本人签字,他们对这些问题有疑问。
庭审中,被告对《遗赠扶养协议》中,特别提到的一项条款:刘先生要保证阮大爷的生活水平提出了疑问。
经审理,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认定:涉诉5套房屋是阮大爷的合法财产,刘先生提供的证据能够证实其对阮大爷尽到了相应的生养死葬义务。据此判决,五套房屋由刘先生继承。判决作出后,原、被告均未上诉,该案现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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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治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