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烤店与公司签约做网络推广,生意却一落千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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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春靖安一家烧烤店
和一家公司合作做网络推广
合作后生意反而变得更差了
这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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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短视频的兴起,很多商家都会通过网络短视频平台,来推广自己的商品。其中,确实有不少商家,通过平台获得了流量,销售额上了一个台阶。然而,程先生和一家公司合作做网络推广后,生意不但没变好,反而变得更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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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烤店店主 程先生:现在一天坐个两桌,以前都是满的。
从生意红火到惨淡经营,程先生说,今年3月,重庆蓝双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工作人员找到他,称可以帮他做线上推广。当时,程先生正有上新菜品、扩大影响力的想法,于是经过几天的洽谈,他与这家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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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约定,这家公司提供制作活动优惠券卡片、锁客裂变方案、辅导抖音运营、团购等服务。如果这些服务带来了营业额的增加,程先生要支付一定的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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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烤店店主 程先生:如果通过他们引流,让我的营业额一个月内增加到十万以上,他们就从这个十万营业额里面抽取3%的提成。
在合同签订的第二天,这家公司就开始了第一项推广活动:制作活动优惠券卡片。根据合同约定,所卖优惠券的钱,归这家公司所有。程先生说,这家公司制作的优惠券显示,39.9元可以享用店内四荤五素加一个凉菜的套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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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程先生提出了异议。他说,这样一个套餐的成本在100元左右,如果这样做下去,自己会亏钱。
烧烤店店主 程先生:他说你怎么会亏呢?我们公司给你兜底了,附加条款写了,每一张优惠券过来,消费没有满180元的话,差多少,我们公司补你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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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先生说,之后这家公司的工作人员,还到店里拍过一次菜品视频。
都市现场记者:视频是他们用很专业的设备拍的?
烧烤店店主 程先生:不是,就是用手机,而且是很差的手机。之后他也没在网上发布过我店里的视频。
可是,这家公司的工作人员大概卖了三天优惠券后,程先生就联系不上他们了。至于合同上列明的,提供锁客、裂变方案、辅导抖音运营、团购等服务,每桌消费未满180元的补贴,都没有提供。
烧烤店店主 程先生:彻底消失了,微信直接给我拉黑了。
程先生说,目前他收到了上百张优惠券,为了让损失降低,他告诉持券顾客消费满100元时,可以用这张优惠券抵扣39.9元。由于这种做法与优惠券上所列的套餐不同,消费者认为受了欺骗,导致店里生意一落千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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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 李女士:感觉上当受骗啊。
烧烤店店主 程先生:优惠券的钱我一分钱都没拿,这个钱是在那家公司账上。
都市现场记者:你可不可以不认优惠券呢?
烧烤店店主 程先生:我是存在一定的责任的,我的责任就是跟他签了那份合同。
之后,程先生将自己的遭遇发到了网上,目前江西全省有13家店主联系他,称也有类似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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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烤店店主 程先生:有新余、抚州、赣州、宜春万载、吉安新干、上饶玉山,都是被同一家公司骗的。
而之前与程先生联系的“重庆蓝双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现在均无人接听。于是,程先生联系了这家公司的客服。售后人员称,他能做的,就是把情况反映给公司。
重庆蓝双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售后客服:你觉得他违约了,你就法院直接起诉他就行了。我该给你反映的,我给你反映上去。
都市现场记者:什么时候会有答复呢?
重庆蓝双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售后客服: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答复。
程先生认为,自己遭遇了诈骗,于是向靖安县公安局报警,但是警方没有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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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靖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民警:你这个认定不了诈骗,你这个就是典型的民事纠纷。我们为这个事情,跟检察院、跟我们的法制科一起都研究了,这个就不属于诈骗。
民警表示,这家公司的行为属于欺诈行为,但不涉嫌刑事犯罪;建议程先生通过诉讼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宜春市靖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民警:他的行为是比较恶劣的,但是按照现在的《刑法》,这种行为构成不了犯罪,刑事犯罪是有严格要求的。处理的问题就是走法院程序,到法院进行起诉。如果法官认为是诈骗,他会移给我办。
对此,律师提醒程先生,如果不认同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做法,可以向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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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张甜:如果公安机关认为不是诈骗,当事人可以向检察院提起立案监督,如果检察院也不认为这构成诈骗的话,当事人可以重新提起一个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律师张甜表示,程先生可以向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合同履行地在当事人所在地的话,当事人也可以在自身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