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院下令以色列立即停止进攻拉法,有约束力吗?

当地时间5月24日,联合国国际法院(ICJ)在荷兰海牙发布“临时措施”,命令以色列马上停止在加沙南部边壤埃及的拉法的军事行动,要求以色列开放拉法口岸让人道物资进入,并容许调查员进入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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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院所在地,位于荷兰海牙的和平宫。图源:美联社
根据ICJ院长萨拉姆宣读的判决结果,以色列在拉法的军事行动给加沙地带人道主义局势造成“灾难性后果”,巴勒斯坦人民根据《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所享有的权利面临“不可挽回的损害”,法院要求以色列必须立即停止在拉法的军事行动。
ICJ还要求以色列必须持续“保持拉法边境口岸开放,让人道主义援助不受阻碍地进入”。此外,以色列必须允许联合国调查人员进入加沙地带,就种族灭绝指控进行调查并保留相关证据。另外,ICJ还要求以色列必须在1个月之内报告执行上述命令的所有措施。
与今年5月20日国际刑事法院(ICC)首席检察官对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和国防部长加兰特申请逮捕令不同的是,国际法院是联合国六个主要机关之一,所有联合国成员需接受其合法性。相比之下,基于2002年《罗马规约》而成立的ICC只有124个成员国,以色列、美国、俄罗斯、中国、印度也不是其成员,其在国际社会受认可程度比不上ICJ。
今年1月26日,ICJ已经就同一“种族灭绝”案作出过临时判决,认为加沙确实有可能出现种族灭绝的风险,命令以色列采取措施防止加沙出现种族灭绝的行动,并容许人道救援物资进入加沙。3月28日,ICJ又进一步颁发命令,要求以色列采取实时行动为加沙提供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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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图源:GETTY IMAGES
当地时间5月24日,联合国秘书长发言人迪雅里克发表声明,表示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已注意到国际法院当天发布的关于加沙地带的“临时措施”。声明称,古特雷斯指出,根据《国际法院规约》,国际法院的裁决具有约束力,相信各方将遵守法院的要求。此外,根据《国际法院规约》,联合国秘书长将向安全理事会转交国际法院发布“临时措施”的通知。
来源丨联合早报、法国国际广播电台、央视新闻
编辑丨郭永佶,深圳卫视直新闻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