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且拒不到案处理 潍坊公安交警:拘留

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25日讯 为全力确保夏季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近期,潍坊公安交警出重拳、严执法、零容忍,紧盯路面主阵地,采取定点检查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勤务模式,加强重点路段、时段的管控力度,持续严查无牌无证、驾驶证暂扣、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违法行为,保持了严打严管严查整治声势。
3月7日,潍城交警通过研判分析发现,车号为鲁V****7的黑色轿车驾驶人存在驾驶证暂扣期仍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潍城交警立即进行查处。
经多方摸排、分析研判,民警于5月24日成功将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且拒不到案处理的违法嫌疑人王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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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询问,驾驶人王某称自己于3月3日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驾驶证被暂扣,但仍于3月7日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
今年3月3日,王某因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查获,驾驶证被记满12分,且暂扣6个月。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王某因为驾驶证被暂扣,其本人失去了驾驶机动车资格,也就是平常我们所说的“失驾人员”,是不允许上路行驶的,一旦上路行驶,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风险隐患。
面对处罚,王某却不认真吸取教训,将法律法规视为儿戏,又侥幸地驾驶机动车上路。据了解,王某认为自己虽然驾驶证被暂扣,但是凭借着自己熟练的驾车技术,开车上路应该没问题,仍然于3月7日驾驶车号为鲁V****7的黑色轿车上路。殊不知,一旦开车上路,王某的交通违法行为就已经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
为尽快督促王某到场处理其交通违法行为,潍城交警多次电话联系、短信通知当事人到潍城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并告知其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处罚依据,但当事人仍拒不接受处理。王某认为只要自己不去接受处理,交警也拿自己没办法,于是采取逃避法律处罚的方式,与交警玩起来“躲猫猫”,最终还是难逃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王某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6分,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闪电新闻记者 李涛 通讯员 杨群 潍坊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