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改造让“安居”变“乐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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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改造后的小区路面平整。云南网报道截图
作者:王蕾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现场会指出,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9-2023年,全国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2万个,惠及居民3800多万户、约1亿人,让人民群众得到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越来越多的“老小区”有了新面貌,居民“安居”更“乐居”。
  老旧小区改造是提升群众获得感的重要工作,也是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重要内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要解决居民关切的实际问题。除涉及雨污分流改造、加装电梯、房屋楼道粉刷补漏等基础设施满足居民财产安全和基本生活需求外,还要积极盘活闲置土地可利用空间补齐休闲娱乐、体育健身设施缺少的短板,聚焦一老一小、便民服务、快递末端服务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一方面,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因地制宜、因时而异。一些城镇的历史文化街区见证城市的发展,改造的同时也要注重保护与传承,对实体建筑改造的同时,挖掘当地地域特色的文化资源,融入当地老旧小区环境提档升级中,更好满足居民的物质生活和精神文化需求,为居民们留住了曾经的回忆,也为他们的美好幸福生活“加码”。
  另一方面,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激活群众参与热情。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归根到底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切实保障居民有效参与,需要完善相应参与机制,明晰相关单位、公民个人等的权责关系、职能范围,厘清权利边界,让居民参与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党员干部可以通过社区宣传、开展座谈、入户走访等形式向居民宣传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义务和权利,让此项工作成为居民“自己的事”“大家的事”,提升了居民广泛参与的积极性,也拉近了干群之间的距离。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考验有关部门为民服务的担当作为。“改什么”“怎么改”“改后如何管理”或许在每个老旧小区都有不同的答案,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在改造过程中采取更多举措、展现更大作为,解“民之所急”、念“民之所愁”、行“民之所盼”,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真正办到百姓心坎上,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