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家暴16次无法离婚:结婚证不是施暴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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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园园(西南科技大学)
四川成都女子“被家暴16次需终身挂粪袋”事件有了新进展。5月25日,被家暴当事人小谢告诉记者,她被通知其离婚纠纷案将于5月31日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前报道,四川成都女子小谢称,自2021年以来,贺某阳对其实施了16次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2023年4月发生的暴力事件导致其需要终身挂粪袋。(5月25日 澎湃新闻)
事件发生后,网民们气愤不已,纷纷指责施暴者的恶劣行径,对被害者小谢表达深深的同情。但我们更应该深刻思考,在两年内遭受16次不同程度的家暴期间,小谢至今无法离婚的背后原因。离婚为何如此艰难?结婚证是否变成了施暴者有恃无恐、变本加厉的催化剂和保护伞?笔者认为,任何理由都不是家暴的借口,结婚证更不是虐待许可证。
早在2016年3月1日,我国就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其中明确了家庭暴力的定义,包括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法律强调,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然而在法律严厉禁止家庭暴力的环境下,仍有人抱有侥幸心理,或因为缺乏法律意识、受传统观念影响等因素,错误地认为家庭暴力只是家庭纠纷,不构成严重的社会问题和刑事犯罪,进而殴打、残害婚姻中的另一方。这种观念是错误的,也是危险的,因为它忽视了家庭暴力对受害者身心健康的严重伤害和对社会秩序的破坏,以及对法律权威的尊重。
健康的婚姻关系本是平等、温馨和幸福的,无论是在法律上还是在道德上,家庭暴力都是不被认可和支持的。但当婚姻中弱势的一方遭受家暴时,短时间内却很难成功离婚,一是因为家暴行为通常发生在较为隐蔽的家庭内部,事后难以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家暴行为;二是受害者受到威胁和压迫,不敢再提出离婚或进行举证;三是部分执法和司法人员的陈旧观念,秉持劝和不劝离,优先考虑调解的态度……再加上离婚诉讼程序的复杂和漫长,不少受害者更是感到绝望和无助,家庭暴力成为潜在的危险,离婚也变成可望而不及的存在。
针对家庭暴力难以扼制、受害者又难以离婚的社会现象,这需要多方合力来解决。目前,我国正在建立更加完备的反家庭暴力的法律体系,社会组织也在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并为受害者提供支持和资源。通过多方的合作和共同努力,方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事件,帮助受害者走出暴力环境,重建安全和尊严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