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仲兵:校园暴力犯罪的三层逻辑和十三个视角

作者:金仲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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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5日,由中国行为法学会财经专委会特别支持、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组织协办的“第六届京城犯罪学学术论坛”,在云亭所圆满召开,来自全国高校、科研机构和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约40人参会。
会议围绕“校园暴力与校园犯罪”展开研讨,任昕教授、张荊教授、皮艺军教授和云亭所代表做主旨演讲,专家学者围绕主题展开热烈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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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作者的即席发言:
本主题着眼于中国语境,在应然的理论范围和必然的现实结果之间,探讨应不应该推动和能不能实现的问题。
一、三层治理逻辑
1、行为本身:论坛用大量时间例举事实案例,进行是非分析。作者认为,公力救济和公共秩序式微,民间行为勃然兴起。
2、法律视角:法律的本义是预防犯罪,威慑为主,处罚为辅。鉴于中国立法和执法质量不高且权力影响巨大,故有必要防止新的滥法现象。综合评估,针对此主题进行专门立法的必要性不足。
3、社会社角:增强民间自由空间,完全可以通过综合治理(民间自治)方式进行替代,作用虽显间接,但社会内涵更加长远和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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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个社会诱因
1、社会阶层:改开财富分配不均,多年积累形成约0.5-0.7基尼系数为标志的贫富差距,在官、吏、资、商、企、工、农当中,又以体制内外分配失衡最为典型。
2、行业背景:不同行业有不同的生存哲学,高端行业不说,所谓收入低、地位差的低端行业,以及所谓“临时就业”和“灵活就业”群体庞大,社会认同感低,情绪和心理极不稳定。
3、户籍隔离二元制:强力吸噬“三农”,造成多元严重对立。其一是留守人口,即“386199部队”(妇女、儿童、老年人),农村空心化严重。其二是数亿外出农民工,即当代流民现象,衍生了以低人权和负福利等“人口红利”为代表的“中国模式”,但不可复制和持续。大量留守儿童成长为农二代和农三代,开始讨还历史欠债,反噬社会。
4、城市群体:集中了1-2亿中产阶级,但仍受压于生养、教育、就业、医疗、住房和养老“六座大山”,“菱形社会”终未成型。本属社会稳定基石,但近年多有家庭债务暴雷和破产者,屡发城市杀人事件。另,有人“润”字当头。
5、文化程度:程度高低决定认知、理性、包融、自制的公民人格。
6、文化信仰和民族背景:不同民族和信仰有不同的处世哲学,既防极端言行,也要反思中庸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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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龄段:本主题是未成年人,有专家称,应为“青少幼”。少不更事,再缺乏理性人格建设,极端行为高发。
8、计生政策:一胎四十年,少生四亿人,后果是人口结构失衡,“有事没人干,有人没事干”并存。老龄化提前到来,独生子性格乖张。
9、意识形态:应从革命语境转化为生活语境,强化权利、法治和人格意识,友善包融,相互尊重。
10、经济背景:经济繁荣可以润泽社会各个角落,掩盖很多社会问题,包括青少幼犯罪下的校园霸凌。反之,隐患即水落石出。
11、单亲家庭:工业化、城市化和商业化背景下,人口流动增加,陌生人社会重构,原生家庭面临冲击和破产,不婚、离婚、重婚现象下的单亲家庭子女增多,成长氛围不建全,人格有缺陷。
12、性别差异:男女处理矛盾的方式不同。
13、疫郁症:三年疫灾,人人自危,心理变异,情绪不稳,放任自流。
14、青春期性教育:严重不足,无法正确处理异性情感。性文化严重扭曲,将异性交往当罪恶,“万恶淫为首”无法引导人性向好、向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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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总体而言,校园暴力和犯罪的成因,应从社会治理视角进行分析;治理原则,应预防为主,重疏轻罚;治理主体,应民间为主,行政为辅。
同时,弱化有形之手干预,避免社会资源错配,发展经济,鼓励创新,实现公平分配和价值认同。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六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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