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集中夜查行动

青海日报融媒体5月27日讯 (记者 魏爽) 5月23日晚,省消防救援总队、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步牵头开展省级夜查行动。各地消防部门联合当地政府、公安、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集中夜查行动。据统计,全省共成立检查组1102个,出动检查人员2443人,检查各类单位场所1573家,现场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448辆,行政处罚7起,形成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高压态势。
省级检查组一行深入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开展现场检查,认真听取西宁市消防救援支队、城中区政府及属地街道工作汇报,实地查看停放充电场所、微型消防站建设运行情况,详细掌握基层消防责任落实、电动自行车日常管理和宣传教育引导等工作情况,敲门了解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情况、面对面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常识,并重点检查了建筑架空层使用和停放电动自行车情况。
检查过程中,各级检查人员对辖区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电动自行车易违规停放充电区域逐一进行检查,对未落实防火分隔、未配备消防设施器材、未实行车辆分组停放等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架空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进行摸排登记,建立问题责任“两个清单”,实施照单销号、挂账整改。同时,鼓励社会企业、物业公司、社区、街道建设满足消防安全、便捷可靠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
检查组突出以劝导说服为主,执法查处为辅,结合执法检查工作,大力推行“宣传进执法”模式,向群众讲清火灾风险和事故危害,讲清违规停放充电引发事故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争取群众的理解和配合。对检查发现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立即引导群众主动整改消除。对“进楼入户”“飞线充电”行为屡劝不改、屡改屡犯及擅自改装电动自行车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编辑:王有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