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巴彦淖尔警方公开征集刘亦伦(刘忠)等人涉恶犯罪集团违法犯罪线索

5月27日,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发布通告:近期,巴彦淖尔市公安机关正在侦办刘亦伦(刘忠)等人涉恶犯罪集团案件,现检察机关已依法对22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公安机关侦查,该犯罪集团长期盘踞在巴彦淖尔市五原县、临河区、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前旗等地,涉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赌博、故意伤害、制造、贩卖毒品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
为彻查该犯罪集团在各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维护广大群众的正当权益,巴彦淖尔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各类线索,特别是曾受到该犯罪集团暴力或软暴力威胁的受害企业及自然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该犯罪集团违法犯罪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检举揭发该犯罪集团及下列犯罪嫌疑人及集团成员所有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及有关规定,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如实提供线索。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对于遭受过该犯罪集团及下列犯罪嫌疑人不法侵害的单位、企业、社会团体、被害人及其知情人,请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证据。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于提供的有价值线索,经查实,公安机关将依照相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对打击报复举报人、证人及其亲属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二、公安机关敦促参与过该犯罪集团违法犯罪的相关人员,应认清形势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交代问题,亲朋好友应当积极规劝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得到依法宽大处理,对于拒不投案自首的,公安机关必将依法严厉惩处。
三、对于窝藏、包庇、纵容违法犯罪人员,帮助实施销毁隐藏犯罪证据、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恐吓威胁证人及案件相关人员作证的,为犯罪分子提供帮助、通风报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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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一)举报电话:
市公安局扫黑办 朱警官19104780091
市公安局扫黑办 傲警官19104780392
专案组 郑警官19104781298
专案组 周警官15648890075
专案组 任警官19104781312
(二)举报信箱:
邮寄地址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利民西街巴彦淖尔市公安局扫黑办 邮政编码:015000
邮寄地址二: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隆兴昌镇五原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邮政编码:015100
(三)举报电子邮箱:2096541283@qq.com
【来源:平安巴彦淖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