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首次把“交房即发证”承诺写入出让公告和出让合同

近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挂牌出让了天河区大观路以东、奥体路以北AT1003009地块,这是广州首宗在出让公告和出让合同中落实“交房即发证”要求的地块。
“交房即发证”,是指购房者在收房的同时,拿到对应的房屋不动产权证。在土地出让阶段落实有关要求,是实现“交房即发证”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总开关”,AT1003009地块成交意味着广州上述工作初步实现。
据了解,AT1003009地块于2024年3月27日发布挂牌出让公告,5月23日与受让人签订出让合同,挂牌出让公告和出让合同中均明确“竞得人(或受让人)须承诺配合履行‘交房即发证’服务模式,确保购房人在收房的同时即具备申请领取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条件”。相比以往房产办证模式,“交房即发证”将有力督促开发企业认真履行和落实商品房建设、交付等各环节工作,进一步规范广州房地产市场秩序,既提升市民便利度和获得感,也提高企业信誉,实现市场、政府、市民三方共赢。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持之以恒做好“交房即发证”的不动产登记服务工作,助推实现交房即发证,保障市民的权益,全面提升便民利企服务水平,服务广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文|记者 董鹏程 通讯员 穗规资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