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防:一个月两度谎报火警,“谎话大王”被行拘

“厂房起火了!你们快来快来!”
5月27日
广东东莞
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119指挥中心
接到报警称
中堂镇某厂房突发大火
有十几名人员被困
情况危急
接到报警后
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
立即调派7车35人赶赴现场进行救援
消防救援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
对报警人电话中所指位置
及附近进行反复侦查
并未发现相关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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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经现场排查及询问得知
所报警情与事实不符
涉嫌谎报警情
消防从出警到归队全程消耗36分钟
中堂大队迅速联动公安分局开展处置
经核实
违法行为人梁某近期多次谎报警情
故意扰乱公共秩序
还有这次....
5月20日凌晨,梁某拨打110称,中堂镇一出租屋3楼着火,有人员被困。
公安机关接警后立即转接消防值班室电话。接警后,消防于3点52分出警,随后当即联系报警人梁某,然而,报警人此时却无故“失联”了。经过一番核实,消防员确认此次报警为虚报火警,于凌晨4点22分归队。
查明真相
经公安机关查明
5月20日左右开始
违法行为人梁某
多次拨打110、119及120等求助电话
梁某明知是虚假的警情
却在报警过程中编造火警
老人倒地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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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多辆消防车、救护车到场处理
引起周围群众围观,致使现场交通堵塞
扰乱了相关主管部门的单位秩序和公共秩序
处罚结果
公安分局根据相关规定
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并处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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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报虚假警4.8万起
据统计,今年以来
消防救援队伍接报虚假警4.8万起
这一行为
一方面为一线指战员增加了许多不必要的负担
另一方面也造成了公共资源的浪费
如果同一时间发生火灾
很可能会耽误救援
错过最佳灭火时间
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谎报火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勿把火警电话当儿戏
请将119留给真正需要帮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