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称治疗风湿等疾病的“纯中药特效药”,每包成本仅0.2元

他给我看了很多地方的
都是患者给他反馈的图片
感谢“陈医师”
把我什么什么治好了
“中药秘方”竟是假药‍‍‍‍‍‍‍‍‍‍‍‍‍‍‍‍‍‍‍‍‍‍‍‍‍‍‍‍‍‍‍‍‍‍‍‍‍‍‍‍‍‍‍‍
贵州省天柱县的甘先生出差时,受二叔委托帮忙代买一种“秘方药”。该药在贵州省凯里市的一个集市上售卖,据说对治疗老人风湿、类风湿、痛风类的疾病非常有效。
甘先生在集市上找到了出售这种药的“陈医生”,并按照二叔的要求购买了一种叫“风伤透骨丹”的药,该药号称是治疗痛风、风湿、哮喘等疾病的“中药特效药”。
回到家后,甘先生偶然看到了电视上正在报道一起假药案。该案件嫌疑人制作的假药名为“贵州周氏苗岭追风药”,号称祖传秘方,专治各种类风湿和痛风等疾病。
然而,这种药是由面粉加上磨成粉的激素和止疼药等制作,不但会引起一系列副作用,还会贻误疾病的治疗。
甘先生想到了自己帮二叔代买的药,和电视上看到的假药十分相像。甘先生感觉不对劲,立刻让家人停止服药并报了警。
图片
经过专业部门鉴定,甘先生购买的药品中含有醋酸泼尼松、吲哚美辛等化学药品成分,这些成分是激素和消炎止痛的化学药物。
在药品中添加这些成分,短期内可能对治疗产生效果,长期使用则会显现出副作用。
图片
贵州省天柱县警方立即立案,以销售假药案进行侦查。
层层销售,假药制作现场触目惊心
根据甘先生提供的线索,警方对售卖假药的“陈医生”进行了抓捕。陈某今年四十岁,没有任何医学背景,主业就是在集市上摆地摊。
在陈某家中,警方搜到大量的假药。陈某交代,他的假药是向张振(化名)和曾强(化名)购买的。后经警方调查后发现,张振曾是银行“老赖”,和曾强是亲属关系。
陈某在一次摆地摊的时候认识了张振,对方曾经免费给过他十几包的试用药,让他拿给患者先试试。
部分患者反馈药效比较好,陈某便开始多次以每小袋0.4元至0.6元的价格向张振进货,由曾强将假药快递给他,最后拿到集市上包装成“陈医生秘方中药”,以5元至20元的价格售卖。
除了在集市上销售假药,陈某还通过抖音和微信将假药销售到十几个省、市、自治区。每年可以获利40万元左右。
图片
顺着这条线索,警方在北京抓获了张振。张振原是当地乡镇卫生部门的工作人员。
2019年,张振开始在贵阳制作假药。尽管他不是专业的医药人员,但从之前的工作经历中他了解到激素和消炎药、止痛药的适用症。
他先是从两名药品销售人员那里大量购买西药,再自己购买各种便宜的中药,将两种药打成粉搅在一起,最后通过机器包装成成品假药向外销售。
图片
2022年8月,张振将假药窝点、配方和客户转交曾强进行关系维护,自己回山东幕后指挥。曾强则请张振的外甥杨成(化名)进行生产。
警方捣毁这个假药生产点时,空气弥漫着中药的味道,令人难以呼吸。现场还有大量西药和包装瓶。大部分药都被堆放在地上的盆子里,十分脏乱。
图片
在现场,警方抓获了正在包装药物的杨成,还查获制药设备3套,扣押成品药1239.8斤、半成品药264斤,查获醋酸泼尼松、吲哚美辛、西咪替丁片等12种化学药8349瓶,共计1506.3万粒。
一网打尽,假药骗局终落幕
除了张振、曾强、杨成等几名参与制作、销售假药的嫌疑人,向张振销售西药的两名药品销售人员也是从非法途径获得药物。
他们通过平时销售药品的医院、诊所和药房收集资质,再冒用这些地方的信息去医药公司和生产厂商那里批发相关药品,售卖给制假造假的不法分子。
其中一名销售人员李琴(化名)还涉及另一起制造假药案件,正在取保候审。‍‍‍‍‍
图片
2019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振、曾强以批发0.6元至1元一包,零售5至10元一包的价格,利用微信联系客户,再通过快递邮寄的方式销往云南、重庆、湖南、浙江、广东、贵州等25个省、市、自治区。
一包成本0.2元的假药,经过层层销售后可以卖到50元。在这个过程中,张振非法获利730万余元,曾强非法获利230万余元。
图片
很多消费者被所谓的“无副作用的纯中药制剂”欺骗,不了解假药的危害,不仅自己使用还推荐给家人朋友,后来发展成代理人,最后涉嫌犯罪。
这些假药之所以有效,正是由于假药中的西药成分抑制了病情。但是添加在假药中的西药的剂量、安全性、有效性、药理毒理和重要的相互作用等方面都没有经过研究和评估,会导致副作用,同时贻误疾病的治疗。
2024年3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振、曾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和十一年,并处罚金。被告人杨成犯生产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销售西药的被告人李琴,犯生产假药罪,与前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被告人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在本案中其他涉嫌销售假药嫌疑人的涉案情况,各地警方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普法时间
图片
Q1:
我们常说病急乱投医,尤其是自己和家人饱受病痛折磨的时候,很希望这个药能立竿见影,药到病除。在这种情况下,就容易轻信一些民间的偏方。我们也了解到本案其实是打着民间偏方、祖传秘方的旗号,销售到了二十五个省、市、自治区,这个波及范围是非常可怕的。想请您从法律层面来分析一下这些偏方到底算不算是假药?
A1:
本案中涉及的偏方实际是典型的假药。这种偏方在市场上还是蛮有代表性的,把一些中药混入一些西药成分,使得服药人很快地能感觉到药效。于是他就误认为这真是碰上偏方了。因为在老百姓心目中,我们经常说好像偏方治百病,所以一传十、十传百,很容易在很大范围内普及。实际上这种西药混进中药中服用是非常危险的。因为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所有的西药的剂量和规格都是要由药监部门批准,给你一个行政许可。如果你没有按照这个行政许可所规定的药品的标准来生产,都是以假药来认定的。
Q2:
在法律层面上,这种生产、销售假药,都包括了哪些行为呢?A2:
这种生产、销售和提供假药有三种样态。我们比较熟悉的比如说像本案中这种生产的作坊,它可能会把一些西药混入到中药成分中,做成粉状的包装,这是一种生产行为。一旦把它拿到市场上流通去销售,就是一种典型的销售行为。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在正规的医疗机构和药店中,如果销售人员明知道手里的药是假药,还把它提供给消费者,那属于使用假药的行为。虽然这个药的收入没有进入他个人的腰包,但是可能是纳入到医院或者药店的收入中来。所以按照我们国家《刑法》的相关规定,这类行为如果造成较大的社会危害性,是可以认定为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的。最严重的可以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于死刑。
Q3:
如果是从生活以及医学方面,我们应该如何在生病当中看待民间的这些偏方,所谓大家口口相传、有用的这种“秘方”呢?
A3:
确实在民间,有很多的关于治病的信息是误导患者的。经常人们看病好像有一个顺序,先看西医,西医看不好看中医,中医说我也看不好了,好像就开始看庸医,就我们经常说的这些江湖骗子。患者要解决他疾病的痛苦,还是应该相信正规的政府许可的医疗机构和医师,而不要轻信一些网上的这种信息和骗局,尤其在互联网时代。我觉得一个最简单的辨认方法,就是你可以把相关的药品的名称,输入到搜索引擎。很多大的搜索引擎,它都和国家药监部门有合作。首先跳出来的都是由国家药监部门核准的、注明的这些药品信息。这些药品信息都是准确无误的,我们可以相信这些信息。
Q4:
在本案当中,不论是假药的生产者还是销售者,他们都声称自己是为了让患者的疾病得到减轻,所以才生产制售了假药,您怎么看待他们这样的说法?
A4:
我觉得这是一种诡辩。他们虽然表面上似乎让患者短期内获得了一个效果,但是从长期来看,患者可能会付出更大的代价,特别是西药。我们都知道服用西药都会有剂量的要求,比如一天吃几粒,一共吃几次。这是经过大量的动物实验和人体实验得出的数据,在利与弊之间做出平衡,由药监部门核准再印成说明书。人们按照这个说明书严格地服用西药。而本案中这种西药的药粉掺入多少,掺多少,每天吃多少,都具有很大的随意性。从这个角度来说,它可能会对患者的身体带来非常严重的损伤。
Q5:
当我们翻看网络上的一些信息,不免会发现存在着一些假药以及假药的销售者的信息。那您觉得这样的现象应该如何监控和精准打击呢?
A5:
从药品的监管来说,药监部门无疑是最专业的部门。所以药监部门一方面可以借鉴地方药监局,借鉴国家药监局的做法,把一些准确的药品信息传递给当地的老百姓。除了要靠政府之外,也要靠我们的老百姓。当我们每一个老百姓发现了这种信息的时候,我们就动手点一下“投诉”。因为实际在很多的App上,都是有这种投诉的渠道的。(CCTV今日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