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未成年人游戏“氪金”强化充值过程防范是关键

 □ 木须虫
    “光是一年就查出来有11万元的充值记录,前两年还没去查。”5月29日晚,看着长达628页的微信支付交易明细,张富惠情绪有些激动,因为这11万元都是她12岁的儿子玩手机游戏充值消费的。张富惠称,儿子趁她睡觉的时候用她的手机玩游戏,充值之后又将扣款短信删掉,直到近日她才发现此事,却不懂如何申诉。
    近年来,未成年人投入巨款充值玩网络游戏、给主播“打赏”等现象屡见不鲜。这类现象源于青少年非理性消费,一是缺乏自控性,经不起诱逼,盲目随意;二是一些充值的行为是孩子希望通过偷偷充值预付,为自己预留更长玩游戏的时间,助长了网络沉迷,也给家长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
    针对未成年进行游戏充值、打赏网络主播所引发的纠纷,早在2020年5月,最高法就给出了明确意见:当未成年人参与网络游戏、网络直播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如果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时,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虽然这些法规为相关纠纷提供了依据,但实际应用中需要家长证明所充值的系未成年人的行为,容易陷于举证难的困境,并且面临烦冗的诉讼程序和不菲的诉讼成本,很难从根本上防范未成年人“巨额充值”现象的发生,因而,强化充值支付过程的防范尤为关键。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中也提到“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这样的规定应当督促网络平台严格执行。
    不止于此,一些未成年人巨额充值的背后,绕过了未成年人的网络管理。对此,亦需督促平台对游戏充值、直播打赏的支付管理上,提出不区别年龄的进一步的限制措施,如时段限额以及用户支付“后悔权”的设计,给包括未成年人高额充值在内的各种非理性消费以简便的返还通道。
    此外,未成年人的父母也要把好“支付”的关口,譬如个案的孩子用其母亲的手机偷偷充值时间超过一年,且交易逾千次,父母难辞其咎。因此,父母的手机要对孩子设防,防止孩子轻易获取支付的相关信息,并定期查看支付记录,对异常早发现、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