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的选择权属于出资方还是导演?专业标准不能自外于市场规律丨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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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

01近日,导演滕丛丛和郑晓龙呼吁将演员选择权还给导演,以提升影视剧的艺术与专业水准。

02然而,有人质疑导演是否具有无私心,担心这种权力扩增可能导致不良后果。

03出资人在选择导演和演员时,通常会考虑票房和盈利因素,而非纯粹的专业标准。

04事实上,导演和出资人在影视剧制作过程中需要取得信任与授权,才能实现共同的目标。

05提高影视剧的艺术与专业水准需要贴近观众需求,而非脱离市场规律片面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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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的2024中国电影导演之夜上,迷你剧《我的阿勒泰》、电影《送我上青云》的导演滕丛丛表示:“希望各大平台资方和制片人可以把演员的选择权还给我们导演,我们会给你们惊喜”。无独有偶,前不久的2024电视剧导演大会上,导演郑晓龙也呼吁:“要把选演员的权力还给导演,实际上一部剧选什么演员,导演最有发言权。剧本里的人物对于导演来说是活在心里的人物。”
对于这番话,不少网友表示赞同,因为“资本、关系、人情世故现已渗透到各行各业”“。不过,也有人提出质疑:谁又能保证导演没有私心?
如何看待这一观点?
首先,导演从职业利益出发,要求扩增自己的权力,这种动机是可以理解的。比如滕丛丛说话的场合是“2024中国电影导演之夜”,来参加的是中国知名或活跃的电影导演,他们有扩增权力与利益的共同诉求。其所说的这番话,通过现场与网络传播形成一股舆论,对“大平台资方和制片人”造成一定的心理压力,当是计算之内的一种博弈手段。
故而,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是:“把选演员的权力/权利还给导演”,这一诉求合理正当吗?这一说法的言下之意是,演员的选择权本来是属于导演的,现在被“大平台资方和制片人”侵夺了,所以才有“还给导演”之说。
但这本身是值得商榷的。如果一个人自己出资或出大头,并担纲导演的职责,他有权按照自己的喜好与理解雇用任何演职人员,这就好比一个公司或项目的出资人兼任最高管理人拥有所有的人财事权一样。但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也有把“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打理”的授权-委托需要,所以会有出资人与管理者的角色分离。
但这一分离的大前提是:出资人是授权专业的人去从事经营管理活动或打理某些专业事项。出资人当然可以用人不疑、充分授权,但也可以抓大放小,保留某些核心事项的权力,或trust but verify(信任但核查),对职业经理人或专业人士行使权力进行必要的监督,甚至,觉得所委托的人能力或品德不行,取消这种授权。这些安排都是正常的。
自然权利或产权规则,决定了出资人拥有最高与最终的权力/权利;职业经理人也好,专业人士也好,权力再大、地位再高,也只是雇员不是老板,职业道德是“食人之禄,忠人之事”,而不是企图架空老板自己当老板,或掏空老板的资源。在这个意义上,一部电影或电视剧,对演员的选择权,属于出资人是毋庸置疑的。
当然,这并不是说,出资人一定强势,导演一定弱势,谁强势谁弱势是要看双方的交易地位的。
若是导演声名卓著,过往所拍摄的影片票房或收入很好,那出资方想要使用这位导演,导演不仅可以要求很高的薪酬,还可以要求全部演员的选择权与拍摄的自主权,贯彻自己的专业主张与理想。反过来,若是出资方财大气粗,作为平台本身就是流量保证,那对导演的选择权就会很大,对选角与拍摄过程可能也会有制度性的介入,如演员背景审查、预算控制等。前一种情形意味着出资方给予了导演充分的授权,后一种情形导演获得的授权就小多了。
至于如何看待导演以“专业”的理由要求出资人交出所有的选角权与拍摄权?当然是看出资人是否愿意授权了。出资人选“长得漂亮的”或“有点儿粉丝的”或有背景的人当演员,导演觉得于自己的声誉有损,一开始不接这活儿就行了;或者,要是出资人这样做违背了双方缔结的合约或当初明确给予的授权,那就可以严辞拒绝或厘定违约责任,以捍卫自己的荣誉。
当然,也不排除某些出资人不差钱就是为了捧红某个人,或者为了洗钱,所以选择演技不行、不专业的人当演员,此时有荣誉感的导演根本不应该接这样的活儿。而且,出资人使用不专业的演员,或者大量塞关系户,各种使劲造,最后拍出劣质、口碑不好且营收也差的影片,亏蚀的是自己的钱。成本自负、风险自担,这本身就会约束出资人胡来。
不过,相信绝大多数出资人投资影片是为了票房大卖或赚大钱,那出资人选导演也好,选某些重要演员也好,都是围绕着这一目标而进行的。如果他觉得某个导演本身就是票房的保证,那他可能会给予充分的授权;如果他觉得某个小鲜肉或流量明星才是票房的保证,那导演获得的授权就会受到限制。无论哪一种情形,要是投资人的判断失误,后果就是亏蚀自己的钱,所以他们进行此类决策一般会很谨慎。
反过来,要是出资人一律不干预导演的选角权与拍摄权,导演就一定会以艺术标准或专业标准为最高追求吗?也未必。导演也可能选自己的家人与亲朋,用别人的钱来捧红他们且套取高额薪酬;出资人可能会选关系户,导演又何尝不会选关系户?差别在于,出资人花的是自己的钱,不敢太胡来,导演花的是出资人的钱,胡来的后果不是由自己承担的。显然,后者比前者更为恶劣。
当然,相信有荣誉感的导演会把艺术标准或专业标准奉为圭臬,但最好是取得出资人的充分信任与授权然后去做、做到极致,或者是自己出资实现自己的职业理想。一方面要求出资人掏钱,另一方面又在未取得出资人同意与授权的前提下声称自己掌握选角与拍摄过程的绝对权力,是加不起来的。
最后,一段时间以来,某些影视剧确有选长得俊俏的小鲜肉或流量明星的现象,说到底是为了动员他们的粉丝来观看,他们的演技不行却又有市场,那说明观众是认可的;若是票房不行,那就说明观众不认可。在这个意义上,只有观众的品位提高,影视剧的艺术与专业水准才能提高。脱离观众的需求与品位“片面”提高影视剧的艺术与专业水准,其实不符合市场规律:影片专业水准很高,导演爽了,但观众不买账、出资人亏蚀,也是行不通的。
陈斌
责编 辛省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