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天才一行在汾阳开展《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6月6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贺天才带队来汾开展《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吕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振国,副市长闫林;我市市委书记李正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志刚,副主任王海彦,市政府党组成员、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武胜强,市政府三级调研员张映楠一同检查。
近年来,我市严格贯彻落实《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持续强化水资源科学保护,大力推进汾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多渠道、多形式、多途径开展《条例》宣传活动,持续健全工作体系,强化河长依法履职,推动部门协同联动,常态化开展河道“清四乱”和“清河”行动;积极开展河流治理规划研究工作,将汾河保护纳入水利规划,加强防洪工程建设,协调推进市域水网工程,推进重点领域节水,地下水资源保护,强化水资源保护、水环境监管,实施生态流量管理,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推进“一泓清水入黄河”建设,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汾阳市郭庄泉域三泉超采区地下水源置换工程、文峪河汾阳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山西省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废水站等地,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现场交流,详细了解水资源管理、水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及相关制度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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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贺天才要求我市要深刻认识汾河保护的重要意义,认真实施《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要充分发挥法规的引领和保障作用,统筹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用法治力量推进汾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要进一步加强汾河流域系统治理,在水资源保护等方面持续发力,不断提升汾河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汾河流域生态环境,确保稳定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
来源:汾阳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