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海上大熊猫”——广东台山法院司法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工作纪实

原标题:守护“海上大熊猫”——广东台山法院司法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工作纪实
波涛安悠悠,海豚戏水间。
被誉为“海上大熊猫”的中华白海豚,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具有极其重要的生态、科研和文化价值,是衡量一个地方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的“活指标”。广东省台山市大襟岛及附近107.477平方公里的海域,生活着300多头中华白海豚,中华白海豚种群地稳定壮大,台山海域生态环境逐年更优,背后离不开司法的护航。
近年来,广东省台山市人民法院能动履职,坚持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海洋生态,通过增殖放流反哺海洋修复生态,注重联动治理,努力构建“打击有力、修复有效、治理有为”的海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局面。
用最严密法治筑牢安全屏障
南海之滨,本该是众多海洋生物繁衍生息的天然家园,但不和谐的情况时有发生。
2020年禁渔期内,廖某、林某合谋联系多艘渔船至台山市川岛周边海域非法捕捞,共计37.1292万斤。这是台山地区历年来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值最大的案件。
竭泽而渔,岂不获得,而明年无鱼。
“非法捕捞行为必然对海洋生态造成影响,一定要依法严惩。”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温玉燕细心地发现,非法捕捞地点就在中华白海豚省级自然保护区附近,该行为造成的生态破坏值得深究。
“我们聘请专家学者重点针对环境损害程度、生态修复方案和修复费用等核心要素给予专业支持。”温玉燕介绍道,台山法院创新海洋生态环境技术专家咨询制度,填补了技术辅助制度的空白。
“每逢休渔期,中华白海豚活动更为活跃,无差别捕捞方式会破坏其食物来源。且部分作案海域与保护区相邻,可能误捕误伤珍稀物种。”广东江门中华白海豚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高级工程师刘伟给出了专业分析。
审判团队综合专家意见,鉴于被告人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有悔罪表现,2021年6月,台山法院依法判决廖某、林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修复因其非法捕捞行为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如修复后验收未通过或不履行修复义务则支付生态环境修复治理费用601.14万元,支付专家咨询费并在国家级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这是台山法院以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一个展现,体现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理念,对社会公众具有警示教育意义。
同时,台山法院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渔业部门在涉海洋生态环境刑事案件移送、受理立案等方面的沟通衔接,及时有效打击禁渔期内非法捕捞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年来,台山法院依法从快、从严、从重打击破坏海洋生态环境资源的犯罪行为,共审结涉海洋违法犯罪25件67人。
增殖放流修复海域生态功能
判决不是案件的终结,及时有效修复才是最终目标。
水产品是中华白海豚的重要食物来源,非法捕捞数量大,可能会影响中华白海豚的食物来源。审判团队决定以该案为契机,改变单一打击海洋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方法,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着眼于修复海域生态环境整体功能。
但此前台山市甚至广东省内并无先例,如何因地因时制宜,找到一个科学有效的修复方案成为破题的关键。
生态环境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审判团队加强与检察院、农业农村局协同联动,成立专班并多次开展实地勘验调研,向白海豚自然保护区咨询专业意见,借鉴其他地区的经验做法,最终确定灵活运用增殖放流修复方式,修复生态链缺口。
“要把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有机统一,给足海洋休养生息的时间和空间。”“首先要排除商业性航道,尽可能保障虾苗的存活率。”“也要考虑海水涨潮情况,水位要高一些的。”一份符合生态环境特点和时间的放流方案最终得以敲定。
另一方面,法官持续跟进被告人对生效裁判的执行情况,确保责任追究依法执行到位。
观念引领变化,坚持必有所成。“法官,我们什么时候去放流?”廖某等人刑满释放后第一时间联系了温玉燕,表示已深刻反省,切实提升了海洋生态保护意识,从“靠海吃海”转变为“护海养海”。
2022年8月15日,4辆满载着虾苗的货车,停靠在横山码头。
“开闸!”在相关单位的监督下,在多位人大代表以及渔民们共同的见证下,54649万尾虾苗通过管道翻腾入海。
中华白海豚是近岸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旗舰物种和伞护物种,是海洋生态系统中的一部分,担负着维护海洋生态系统完整和平衡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稳定的使命。增殖放流活动,将有效提高台山海域生物多样性和种群数量,对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通过及时修复被破坏的海洋生态,有效实现了惩治违法犯罪与修复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双重效果。”台山法院院长梁平惠告诉记者。
2023年12月,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多措并举构建联动治理大格局
依海而生,向海而兴,台山深爱这片希望之海。如何爱护好、珍惜好这片美丽的海域?台山法院从未停止思考。
在全面梳理历年来审结的涉海洋生态环境案件中,台山法院发现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高发,造成鱼群增殖断代,严重制约当地海洋生态及渔业的可持续发展。
要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综合运用预防、治理等手段,构建联动保护海洋生态的大格局,这是台山法院给出爱海的司法答卷。
“建议加强海洋伏季休渔监督检查,从源头遏止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行为。”在做深做实调查研究的基础上,2021年10月,台山法院向渔业管理部门发出司法建议。
“我们迅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今年以来共查扣‘三无’船只超200艘,清理取缔违规网具8000余米。”在司法建议反馈会上,台山市渔业管理部门向法院反馈了最新情况,“下一步将强化技术手段运用,实现渔港渔船动态监管。”
大海无言,法护有声。台山法院通过司法建议并加强跟踪问效,引导相关职能部门主动加强和依法规范海洋执法活动,发生在当地海域的非法捕捞行为大幅减少,2023年受理非法捕捞类案件锐减至1件。
海为田园,耕海有道,需要治理,更需要唤醒意识。台山法院设立了“法治阳光照海岸”普法项目,以接地气、品牌化、长效化的方式,全力提升渔民及群众的海洋生态保护意识。
“老话说‘靠海吃海’,可听了普法我才知道,过度捕捞不仅会吃官司,而且破坏海洋生态损害生物资源,收益也得受损,我们要养海护海,更要爱海,回报海洋给我们的馈赠。”来自汶村镇横山渔港的渔民老陈感慨地说。
送法上渔船、进海鲜市场,开展“休渔护渔”专题普法,深入各养殖场普法规范饵料渔药投喂、尾水排放……台山法院共开展普法活动29场,受众4000余人次,“法治阳光照海岸”普法项目入选全省法院百场精品普法项目。
与海共生,生生不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2023年6月公布了“和美海岛”名单,有着“南海碧波出芙蓉”美称的台山上川岛名列其中,台山法院以司法之力蕴养一方“海洋蓝”的故事仍在继续……(吁 青 本报通讯员 何 奎 关艳莹)
(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