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屠龙 | 路明 路星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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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勇的尼德兰王子齐格飞单挑巨龙,经历苦战,屠龙成功。齐格飞用龙血洗了个澡,获得刀枪不入之身。只是在他洗澡时,一片树叶飘落在他的肩胛上,成为他唯一也是致命的弱点……
等等,什么?涂上龙血的人可以刀枪不入,流着龙血的巨龙却能被刀剑杀死?巨龙知道它的血这么管用吗?根据我的考证,真相很有可能是这样的:
英勇的尼德兰王子齐格飞站在巨龙洞口,高声挑战。巨龙说:“你等会。”
巨龙猛锤胸口,喷出一口血,抹在自己身上。可是它的身体实在太庞大了。于是巨龙又锤胸口,又喷出一口血……
终于,巨龙因失血过多而死。
齐格飞等得不耐烦了:“喂,巨龙,你好了没有哇?”
星野放下铅笔,歪着头说,这样写好像不行吧。
我说,为啥不行。
星野说,要是老师看见了,肯定会讲,没有主题啦,缺少正能量啦,嗯,字数好像也不够。三年级一般要求三百到四百字,有一阵子,他是数着格子写作文的。
我说,这是你自己想出来的故事,不是学校的作业,没什么不可以。他点点头。我问他,既然觉得不行,为什么还要写下来?
星野想了想,说,因为有意思。
小学生路星野,别的学科还过得去,语文就让人头疼了。有一回,我看他做一道题,题中列举出一些关于小草的材料,比如生命力强,春天的使者,还是牛羊的饲料……然后问,你为什么喜欢小草?
他盯了题目足足有十五分钟,一个字没写。
怎么回事,我光火了。他一脸委屈:可是,我不喜欢小草呀。
这我得检讨自己了。别人家的孩子从小去美术馆、大剧院,接受艺术的熏陶;我带星野逛变形金刚店,契卡库库卡,其实是以权谋私,圆自己儿时的梦。人家孩子去迪士尼,星野在村里玩泥巴,挥舞小铲子,奋不顾身地挖一个下午。人家孩子喜欢艾莎公主、人鱼公主、白雪公主,要不就是小王子;星野喜欢变形金刚、奥特曼(几百种)、环太平洋里的巨型机甲。人家孩子枕边放绒毛玩具,他放一只张牙舞爪的哥斯拉,美其名曰,梦里可以打怪兽。跟女同学约好出去玩,小姑娘光裙子就挑了半小时,叉着腰站在衣柜前跟她妈生气。辫子精心编织过,配了和裙子同色系的发带,远远看见,优雅地招手。星野往前一个箭步,双手垂直交叉,摆出必杀姿势,大吼一声:斯特利姆光线!小姑娘妈妈差点没厥过去。
我和星野他娘面面相觑:不是说好了玉树临风佳公子,怎么越长越像个呆霸王?
这种蠢直男式的审美深刻地影响了他的语文。他喜欢的古诗是这样的:好雨知时节,当春奶花生……蟑螂吃水清兮,可以濯吾缨……我说,什么叫奶花生?他笑嘻嘻,就是花生牛奶呀,这都不懂……还有一次,兴冲冲跑来问我,李白的哥哥是谁?我说不知道。他得意了,李白的哥哥叫月徘徊,因为“我哥月徘徊”嘛。
按照他三年级男生的恶趣味,齐格飞勇救公主肯定没办法理解,齐格飞一个屁把龙崩飞了,他准笑得前俯后仰。
只是,有时我也忍不住想,喜欢一棵树不行吗,喜欢仙人掌不行吗,喜欢蜥蜴、蝙蝠、蜘蛛网不可以吗?为什么一定要喜欢小草呢?
学校布置作文,要求以玫瑰为主题,写一个童话。星野自信满满,写了一个屠城的故事。
大致情节是:一个爱美又残暴的国王(以他娘为原型),要求邻国进贡玫瑰。玫瑰没开花,国王便率大军进攻邻国,大肆屠杀(吓人)。大地被鲜血浸透,长出一种奇异的红玫瑰。国王和他的部下不知道,这种红玫瑰的香气会让人丧失理智,自相残杀。最后,国王也倒在血泊中。他的血流过的地方,开出了一朵白玫瑰。全剧终。
作文毫不意外地退回来了。老师蛮客气的,批了四个字:过于血腥。
星野愁眉苦脸,坐立不安。他试着写了几个开头,又将纸揉作一团,不知道怎样才是对的。因为挫败和迷惘,写作文这件事在他眼里,已经彻底不好玩了。
晚饭后散步,我跟星野聊了聊。我讲了所有我知道的玫瑰,然后拍拍他的肩,说,没事的,放开写。
要是再退回来呢,他狐疑地看着我。
再退回来,我替你写。
没想到这小子丝毫不领情,要是你写的也被退回来呢?
第二天放学,星野很开心,说作文通过了,虽然字数不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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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
在一个遥远的星球上,有一株玫瑰。除此以外,星球上没有别的生命。
玫瑰开了一千年,有一天,它流下了眼泪。它想:我是如此的美丽,却从来没有被看见,那么,我的美丽有什么意义呢?
没有回答。只有风吹过荒漠。
玫瑰不知道,此刻,在宇宙深处,一朵巨大的玫瑰星云正在绽放。
  作者:路明 路星野
文:路明 路星野编辑:钱雨彤责任编辑:舒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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