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味熏人!在楼道中放置自制食物投喂流浪动物,热心大姐遭到邻居起诉

李大姐是一名热心于保护流浪动物的60后市民。多年来,她不仅会在家中收养流浪猫、狗,还会不定期的将自己蒸煮的狗粮,放置在楼道之中,供附近的流浪猫、狗食用。因为房屋面积有限,李大姐还会将一些个人物品,堆放在公共区域,诸如楼道中、天井花园处等。
李大姐的举动,引发了同栋楼其他居民的不满。他们认为,李大姐在公共区域投喂流浪猫、狗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他们的生活。
住户小张指出,李大姐将流浪在外的野猫野猫聚集在楼道之内,并不断投喂自制狗粮的行为,致使动物的体味及食物的气味在楼道内弥漫,食物的残渣和动物的粪便在楼道中堆积,动物的鸣叫在楼道中不分昼夜的响起。李大姐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其他住户的居住环境。不仅如此,在楼道中徘徊的流浪动物,还可能给其他居民带来人身安全隐患。此前,已发生过李大姐收养的流浪动物攻击其他住户的事件。
因此,小张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希望法院判令禁止李大姐继续豢养动物、不得将有气味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自制狗粮等)散播在公共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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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邻居们的指责,李大姐也有很多委屈要讲。她认为,自己收养流猫、狗是出于好心,本质是一项公益行为。在她的照顾下,流浪猫、狗随意咬人的危险性被降低了。此外,自2023年4月起,她已经逐步将收养的流浪猫、狗送至上海郊区。那些原本被她堆积在楼道中的物品,也已逐步被搬至了郊区。今后,她不会再有大量在楼道中堆放物品的行为。
至于投放自制狗粮问题,李阿姨认为,自己投放的自制狗粮,并非危险品。她投放狗粮的区域,是地楼楼道内和楼外绿植周围,并不影响其他居民通行。对于其自制的狗粮,作为邻里,其他居民应承担一定的容忍义务。
上海法院经实地勘察发现,李大姐居住的楼道内,已无杂物堆放,但楼道内残留着猫、狗气味。狗叫声时不时地会从李大姐家中传出 。
上海法院认为,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邻一方应在合理限度内行使权利,力求避免给相邻权利人造成妨害,已造成妨害的,行为人应当排除。本案中,李大姐在楼道内、楼外公共区域堆放物品的行为,可能会影响其他住户。因此,对于其他住户要求李大姐停止在公共区域堆放杂物的诉讼请求,上海法院酌情予以支持。 
此外,李大姐将自制的宠物食品堆放在公共区域内,这些食品确实存在异味,超出了常人的忍受程度,给同楼居民带来了困扰。因此,对于领居要求李大姐停止在楼道中投放有气味的物品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至于小张要求李大姐停止豢养宠物、保管好私人物品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此事并不在相邻权纠纷案件的审理范围之内。所以未对上述请求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