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鲜灯”禁令实施逾半年 仍有商家打“擦边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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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规的照明器具(右)与“生鲜灯”(左)照射的苹果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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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现场开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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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鲜灯”照射下的葡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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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档主用红色“生鲜灯”为猪肉打光。
  葡萄在灯光下反射出诱人的紫色光亮,苹果则显得红彤彤,似乎非常新鲜可口……但只要移开打在这些水果上的有色照明灯具(俗称“生鲜灯”),水果本身存在的溃烂、淤青、虫咬、污渍等问题立刻暴露无遗。
  2023年12月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了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这也意味着,市场上将不再允许商户随意使用“生鲜灯”为出售的生鲜食用农产品“美颜”。2024年以来,广州也针对生鲜食用农产品照明设施规范化展开了专项行动。
  2024年6月,距离《办法》落地实施已超过半年,“生鲜灯”是否就此销声匿迹?近期,有市民向南都报料称,广州市一些农贸市场、水果店、超市疑似存在违规使用“生鲜灯”的情况。对此,南都记者走访了广州市内部分街道的农贸市场,调查是否有商户仍在使用“生鲜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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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走访
  猪肉远看红色近看变白 多区水果档均有使用“生鲜灯”痕迹
  在白云区新门楼综合市场,有一档售卖土猪肉的档口同时使用白色和红色光源的灯具。当记者问起为何使用红色灯具,档主表示,其保证摊位上的肉是新鲜的,红色灯具仅为补充打光使用。在一家出售水产的档口,南都记者看到该档口在白色灯具后面安装了一个黄色灯具。在龙归街的综合市场内,一家售卖冰鲜鸡翅鸡腿的档口则将白光灯具用红色塑料袋蒙上,灯具发出的光透过塑料袋后则散射出更多的红色。
  相比之下,市场内水果摊的情况就严重得多。在新门楼综合市场西门的一处水果摊,南都记者看到该档口使用了三盏带紫红色光源的灯具对水果进行打光,灯具下方摆放的水果以红色的为主,包括火龙果、水蜜桃、苹果等。在综合市场的一家水果店内,南都记者比对发现,在带有红色光源灯具下的苹果似乎更加鲜亮。当被问及为何水果颜色奇怪时,“是这个灯的原因。”店家表示,可以将水果拿到正常光源处挑选。
  在天河区石溪肉菜市场外的一家水果店,记者发现店内使用有色光源照明,当记者提出灯光奇怪时,店员反问“那您觉得该用怎样的灯呢?”
  黄埔区文冲丰盛综合市场内,南都记者注意到,有六家水果摊位或多或少都使用了疑似“生鲜灯”的有色照明。在其中一家水果摊位,记者注意到,在多盏白色光源下,夹杂着一盏带有紫色光源的照明灯具,走近看,水果表面色泽鲜艳,但将水果拿到自然光源下则能感觉到明显变化。而另一家水果摊使用了大量的有色光源照明,远看就已经十分显眼,在此类灯光照射下,苹果表面的斑点“消失不见”,只有拿到自然光下才“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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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线上调查
  网购平台随意可搜“生鲜灯” 广告语主打“隐形红”
  “生鲜灯”屡禁不绝,经营者比较容易购买使用或许是其中一个原因。南都记者以“市场生鲜灯”为关键词,在淘宝平台上搜索发现,不少店铺的商品描述有“市场专用”“新国标”等字样,价格在20至75元之间,有的在详情页面附上显色指数、相关色温等,并标着“符合市场监管新规”“符合市监总局灯光要求”等字样。有店铺客服甚至在交流中直接亮出一份检测报告,以证明自家产品的合规性。
  但往下拉之后,还是能看到标注为“生鲜灯”“暖光灯管”的商品,产品广告语主打的就是“隐形红”“适用于猪肉档及冷鲜肉,随意调节增强鲜肉新鲜感”等。南都记者尝试以菜市场档主身份询问一家网店客服“灯能将肉照得更新鲜不?”“偷偷带一点红光吗?”该客服对上述两个问题均直接给予肯定的回应。
  而所谓的“新国标生鲜灯”,就一定靠谱吗?客服回应称在全国各地市场,“90%的地方都可以通过检查使用,10%的地方比较严格,不能使用”。
  南都记者注意到,根据国家标准GB 50034—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仅规定农贸市场照明的显色指数不应低于80,对色温未进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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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击检查
  农贸市场里的档口用灯相对规范 多个水果档口使用“生鲜灯”被警告
  走访过后,南都记者将上述情况反馈至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中,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称,此前由南都记者走访发现的疑似使用“生鲜灯”的档口均已更换合规的照明用具。
  此外,广州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南都记者的见证下,对白云区部分农贸市场照明设施规范化开展了突击检查。上午10点,正是市民买菜的高峰期。在白云区永平农贸新街市,南都记者与执法人员通过对比自然光下的产品色差,全面排查了经营档口的照明设施规范化使用情况。现场有买菜的市民见证执法人员的检查过程,执法人员也在现场进行了简单的科普。
  “我们肉眼很难分辨这个灯是否合规,可以把农产品拿到自然光下看看,是否有明显变色。”执法人员拿起一块肉摊上的猪肉,到市场外自然光下进行比对。在自然光条件下,猪肉的色泽等感官形状并未有明显的变化,“这说明灯是没问题的。”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整个市场落实新规情况较好,未发现有直接使用“生鲜灯”的生鲜食品档口。不过,有两家销售猪肉的档口,涉嫌使用有色遮掩物导致白色光源“变异”的情况,当场被执法人员责令立即整改。随后,执法人员又检查了该市场所在的永平路上的几家水果档口。相对于农贸市场,这几家由个体户经营的水果档口违规使用“生鲜灯”的情况则严重不少。
  在一家名为“杨梨园果业”的水果店,天花板里的6排天棚灯和2排倒悬半空的LED悬挂灯中有8个是禁用的“生鲜灯”。南都记者看到,在灯光照射下,苹果呈现不寻常的红色,当移至自然光下,苹果则变回正常的样子。
  “上次过来检查,没看到你们店里装有‘生鲜灯’。这才没几天,你们竟敢顶风作案……”听了执法人员指出的问题,两个店员一脸窘迫,解释说“老板不在,我们不懂这些”。随即,执法人员现场对店员进行了普法,并出具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仅责令这家涉事水果店立即整改,还对涉事水果店进行警告处罚,店员则当场拆除了“生鲜灯”。
  在旁边一家名为“水果状元”的水果店,执法人员发现其悬挂的照射灯中有6个罩着红色灯罩,属于“生鲜灯”。南都记者和执法人员还走进街上另一家名为“壹品鲜果”的店,发现大约30平米的店铺内,有超过16盏正在使用的“生鲜灯”,整个店内都笼罩在紫色的光线氛围下。摊位上那些经调整光照颜色的水果,明显“增光添色”不少。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店员拆除这些灯具后,记者再用肉眼细看这些水果,表面上的一些小斑点都显现了出来。
  此次突击检查中,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对4家水果经营店提出警告,并要求立即整改。执法人员表示,如上述店铺被再次发现使用“生鲜灯”,执法部门将会对其处以罚款。
  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永平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平时有市场管理方的现场督导核查,个别违规现象都被消灭在萌芽之中。而这几家水果经营店少有监督管理,于是滋生了一些违法违规的行为。“其实上面这几家水果摊我们都来检查过,但他们还是抱有侥幸心理。”
  还原食用农产品“本色”,让其回归真实,既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也是对食品安全底线的坚守。南都记者从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针对一些农贸市场广泛应用“生鲜灯”误导消费者的问题,2024年以来,该局开展生鲜食用农产品照明设施规范化专项行动,已检查全市集中交易市场579家次,检查有关业户9848家次,发现使用违规“生鲜灯”经营主体4976家,完成整改3449家,其余已督促限期整改。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食品销售处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广州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将“生鲜灯”监管纳入日常巡查监管范畴,通过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经营主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广大市民如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45政府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专家科普 如何鉴别“生鲜灯”?这两点可参照
  市场监管总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七条第二款明确:“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禁用“生鲜灯”,成为此次《办法》修订的突出亮点。
  根据《办法》,生鲜食用农产品经营者不得通过以下4种方式,影响消费者对生鲜食用农产品的感官认知,包括不得使用有色光源;不得使用有色灯罩改变光源色泽;不得外罩有色塑料袋等设施改变光源色泽;不得使用大面积有色围栏或背景板干扰消费者感官认知。
  在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上,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中消协2023年十大消费维权舆情热点。其中,排在第八位的是“生鲜灯”改变商品外观误导消费者引发的相关投诉。
  经常逛街市的街坊可能会有这样的体会:在一些档口买肉、买菜、买水果时,“生鲜灯”照射下的肉类红润、蔬果新鲜、海鲜光亮。但买回来的食材在自然光下便“原形毕露”。那么“生鲜灯”为什么能让肉类、蔬菜等生鲜食品看起来更加红润或新鲜呢?
  据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机电技术总监,高级工程师胡苏军介绍,上述现象与照明灯具的显色性和颜色有关。“灯光的显色指数越接近100,对物体的色彩还原能力越强,人眼看到的物体颜色越真实。而‘生鲜灯’通过增加特定颜色发光,改变灯具对特定颜色的显色能力,比如红色和绿色,让食品的颜色看起来更加红润或鲜艳。”
  “去年12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施行新规之后,广州市也发布了《生鲜连锁企业食品经营管理规范》,于2024年1月8日实施。”胡苏军表示,该《生鲜连锁企业食品经营管理规范》明确:生鲜食用农产品的照明光源,一般显色指数不低于80CM;同时规定,肉类销售区照明的色表特征应为暖白光,相关色温值宜在2700K-6500K。
  那么,作为一名普通消费者,又应该如何判断商家是否使用“生鲜灯”呢?在执法现场,胡苏军建议参照两点:一是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是否造成明显改变;二是该照明设施是否存在误导消费者。如果在购买生鲜食用农产品时心存疑虑,可将生鲜产品放在自然光下比对。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食品销售处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广州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将“生鲜灯”监管纳入日常巡查监管范畴,通过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经营主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广大市民如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45政府热线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