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奥康及实控人王振滔等遭上交所公开谴责,涉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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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财经 赵盼盼 近日,上交所下发关于对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ST奥康)、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王振滔及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
决定书显示,根据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的相关事实,ST奥康及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王振滔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1年至2022年,在王振滔的组织、安排下,ST奥康通过第三方将公司资金转给由王振滔控制的温州市瓯海南白象如飞鞋服店、永嘉县奥光鞋店,上述行为构成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中,2021年累计发生额1.67亿元,期未余额4153.96万元,占公司当期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82%、1.20%;2022年累计发生额9500万元,期末余额2603万元,占公司当期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23%、0.88%。
截至2024年3月28日,占用资金及利息已归还。ST奥康2022年年报首次披露2022年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9199.99万元;2023年6月10日在回复上交所问询函时,公司更正披露2022年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为9500万元。
2021年至2023年4月,王振滔利用上市公司影响力,与经销商协商,经销商将货款汇入王振滔控制的温州市瓯海南白象如飞鞋服店、永嘉县奥光鞋店的银行账户,导致经销商回款至上市公司的时间滞后。前述行为属于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其中,2021年累计发生额5亿元,占公司当期净资产的14.45%;2022年累计发生额3.64亿元,占公司当期净资产的12.37%;2023年上半年累计发生额1.03亿元,占公司当期净资产的3.46%。截至2023年4月14日,前述关联交易已停止开展。
对于上述情况,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亦未在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等报告中真实、准确、完整披露。ST奥康发生大额资金占用、关联交易,且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王振滔组织、指使相关员工实施案涉事项,未组织公司及时披露信息,未能保证相关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是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总经理王进权组织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时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翁衡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和财务工作,未能勤勉尽责,未能保证公司及时披露信息,未能保证相关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是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王振滔,时任总经理王进权,时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翁衡予以公开谴责。
据查,王振滔,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先后担任永嘉县奥林鞋厂厂长、奥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总裁、温州市政协副主席、中国皮革协会副理事长等职务。现任ST奥康董事长、奥康集团董事长、浙江省政协常委、浙江省商会副会长等职务。
王进权,曾用名王振权,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江商学院EMBA。先后担任永嘉县奥林鞋厂采购部经理、奥康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奥康鞋业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ST奥康董事兼副总裁等职务。现任ST奥康董事兼总裁、奥康销售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重庆红火鸟执行董事等职务。
翁衡,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先后担任ST奥康下属区域公司财务经理、中瓯地产集团永嘉房地产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公司资金管理部经理等职务。现任ST奥康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注册资本40098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振滔,经营范围含鞋制造;制鞋原辅材料销售;制鞋原辅材料制造;服装制造等。该公司大股东为奥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2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