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兰州市第一建设股份公司被罚19万

6月12日,本报从信用中国获悉,由于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违反《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四条,近日,兰州市第一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拾玖万元整。
据悉,兰州市第一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类型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四条,违法事实为“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依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十九条,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龙华分局对兰州市第一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处以19万元整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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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还注意到,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龙华综执(住建)普罚决字﹝2024﹞第1214号,处罚类别为罚款,处罚决定日期为2024-05-28。
本报通过企查查了解到,兰州市第一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08-09,法定代表人为王清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201002243818699,企业地址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800号,所属行业为建筑安装业。(文|中国基建报 郝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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