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福州一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只能包月缴费?物业回应!

事发福州一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只能包月缴费?物业回应!
2024-06-14 来源:海峡都市报
N海都全媒体见习记者 王灵婧
6月12日,福州市民乐乐(化名)通过智慧海都平台报料称,晋安区紫阳新苑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只能按月缴费,有些业主才充一两次就要交包月的费用,希望海都记者帮忙了解该小区内是否能装按次收费的充电桩。对此,物业回应称,充电场地有限,为避免隐患,只能通过包月缴费的方式限流。
市民:
一个月只充一两小时,包月30元不划算
“我们小区电动自行车想要充电必须包月,价格是30元/月,如果不缴纳包月的费用就无法在非机动车充电区充电。地面上也没有车棚,车子风吹日晒的很容易坏。”据乐乐介绍,自己有时一个月只充一两个小时,交30元实在不划算,而且小区充电区域设置在地下一层,没有缴纳包月充电费用的业主无法将电动自行车骑下去。
13日上午,记者来到晋安区紫阳新苑小区,发现小区地面划有露天的非机动车停车区,但未安装充电装置。根据小区居民指引,记者来到地下一层看到,非机动车充电区一个个独立插座串联成一排,周围有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器、火灾自动报警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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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新苑电动自行车充电区
充电区墙上张贴着一张“温馨提示”,内容为:“电动车充电收费标准:一辆车每月充电费30元。首次办理的车辆,地库进出牌5元,IC卡牌10元。”
小区居民陈先生告诉记者:“因为电动自行车进入地下室非机动车充电区需要扫IC卡牌,只有缴包月费用后才能办理地库进出牌和IC卡牌。”陈先生表示,他是做外卖行业的,电动自行车的使用频率大,每天都需要充电,包月对他来说比较划算,而且车停在地下室不用风吹日晒。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地面的业主王先生表示:“我一个月就充一两次,去隔壁小区充就好了,所以没有购买包月充电。”
充电区张贴的告示
物业:
充电场地有限,单次充电可去隔壁小区
记者来到紫阳新苑客户服务中心了解情况。“我们电动车包月的收费是每个月30元,这已经是最低标准了。”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小区为回迁房,2016年交房至现在一直都采取包月充电的方式。
“小区建设时只规划了地下非机动车充电区,由于容量有限,只能停放100辆左右的电动自行车,为了安全考虑,我们采取了包月充电这种方式。如果在地下非机动车充电处设置按次收费的充电桩,那大家都把车子停在下面,会带来安全隐患,我们也很难管理。”上述工作人员说。
电动自行车地面停车区
若业主想要单次充电该怎么办?工作人员回应:“可以去隔壁小区,或者附近公共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充电。曾有业主提议在地面设置非机动车充电车棚,但是由于小区初建时没有规划地面非机动车充电处,如今想加建也无法按照标准设置。”
编辑:陈佳卉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