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医科大学等四所院校成为云南省遗体登记接受站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上官艳君 6月16日,“人道精神•生生不息”---2024年云南省人体器官捐献志愿服务月活动暨云南省遗体捐献登记接受站授牌、云南省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志愿服务大队成立仪式在昆明医科大学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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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记者上官艳君/摄
当天,昆明医科大学、云南大学、大理大学、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四所院校被授予云南省遗体登记接受站牌匾;昆明医科大学、云南大学人体科学馆被授予云南省红十字“生命接力+生命教育”基地牌匾。志愿者宣读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七项基本原则后,云南省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志愿服务大队及4个直属分队代表接受队旗,在队长带领下队员们铿锵有力地庄严宣誓,承诺尽己所能参加捐献志愿服务活动,以实际行动向社会传播“生命接力.大爱传递”的捐献理念,帮助社会公众正确认识生命的价值和捐献的意义。
昆明医科大学党委常委、 副校长李利华在致辞中表示,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是一项崇高的公益事业,此次昆明医科大学荣获云南省遗体捐献登记接受站资质,组建云南省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志愿服务大队直属分队。“今后,一定依法依规开展好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一定重视医学伦理,体现人文关怀;一定敬畏逝者生命,秉持对“无语良师”的尊重和感谢;一定为弘扬无私奉献的社会风尚,倡导人们参与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社会公益事业,为云南省医学人才培养、医学科学研究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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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记者上官艳君/摄
省红十字会二级巡视员杨家俊表示,开展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志愿服务是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的具体行动,医学院校和志愿服务队队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加大捐献宣传动员力度、强化捐献规范运行管理、健全完善捐献组织网络,共同推动全省捐献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省卫生健康委二级巡视员、省红十字会挂职副会长黄兴黎表示,近年省红十字会与省卫生健康委在捐献工作上凝聚共识,紧密合作,始终坚持捐献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系统化和精细化,筑牢了我省捐献工作的基础,拉紧了各级红十字会、医学院校、及医疗机构间的纽带,激活了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事业的发展动力。下一步,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守质量安全底线,心手相连精准发力,共同推动我省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工作向高质量发展和创新型发展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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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记者上官艳君/摄
宣传动员环节,志愿服务队队员们表演了《绽放在生命之后》、《微微》、《点一盏小桔灯》等节目,以此向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者致敬,并表达他们参加志愿服务的热忱和决心。互动提问时,大家热情踊跃的参与互动答题,现场扫码注册登记成为捐献意愿登记者,体现出对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这一伟大公益事业的认可和支持。
本次活动由云南省红十字会、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办,云南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昆明医科大学承办,旨在庆祝中国红十字会建会120周年,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积极培育社会文明新风尚,进一步推动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志愿服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