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润都股份回应“涉嫌产销有毒有害食品”

  中新经纬6月16日电 润都股份16日回应“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称,公司未收到广饶县人民检察院或其他相关部门就该事宜对公司提起诉讼、立案的任何法律文件或通知。
  近期,有媒体刊登或转载了以“润都股份被指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为题的报道。主要内容为:“据检察日报社旗下正义网披露,广饶县人民检察院发布一则公告称,该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润都股份(002923.SZ)、峨眉山宏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昇药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广饶县人民检察院在上述公告中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16日晚间,润都股份发布《关于媒体报道有关情况的说明》称,公司非常重视此事,在获悉检察院公告信息后的第一时间与广饶县检察院取得联系,获知“该事项目前正在调查中,由于涉密,暂时不便告知具体内容”。公司同步就该事项进行了内部核查,现说明如下:
  (1)公司与宏昇药业无股权或关联关系,近三年间亦无业务往来。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到广饶县人民检察院或其他相关部门就该事宜对本公司提起诉讼、立案的任何法律文件或通知。
  润都股份表示,公司是一家集药物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现代化科技型医药企业。主营业务为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应用范围涵盖消化性溃疡、高血压、手术麻醉、解热镇痛、抗感染类、糖尿病等多个领域。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相关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公司已委托律师赴广饶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具体情况;如有需要,公司将全力配合当地检察院开展相关调查工作。同时,公司将积极关注本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权益。
  企业业绩方面,一季度,宏昇药业实现营业收入3.06亿元,同比减少14.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05.58万元,同比减少28.14%。
  二级市场上,宏昇药业14日收跌1.11%报9.81元/股。(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