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小稻人社微课第三百零五期】就业困难人员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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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如何认定?
本期提问来自网友“丸子小溪”
怀小稻
具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可以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1、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4、残疾人员;5、失地农民;6、军队退役人员;7、市州级以上劳动模范;8、烈士家属;9、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10、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其他登记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