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蔡佳玲被拐案6月18日宣判,蔡父发声:尊重法律,期待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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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深圳被拐女孩蔡佳玲的父亲蔡兴全表示,6月18日上午10时,案件将在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宣判。

02蔡兴全表示,尽管对判决结果有所期待,但他会尊重法律,无论最终判决如何都会提出抗诉。

03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杜文超律师表示,抗诉成功率较低,但支持蔡兴全向检察院提出抗诉,以引起更多人关注被拐儿童家庭。

04蔡兴全呼吁拐骗和拐卖同罪,或直接取消拐骗儿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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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深圳被拐女孩蔡佳玲的父亲蔡兴全在接受现代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女儿的案件将于6月18日上午10时在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宣判。届时,苦苦等待了16年之久的蔡兴全,也将得到这一期待许久的判决。
“一通电话后,从平静到怒吼”
“在接到张某君的儿子打来电话、谈及我女儿的事情时,我表现得反而非常平静。”被拐女孩蔡佳玲的父亲蔡兴全告诉现代快报记者,自己在得知女儿具体位置和情况,并和拐走自己女儿的张某君家人联系上时,自己非常镇定,他觉得,在自己没有亲眼看到女儿、没有将女儿安全地接到自己身边之时,自己是不会“轻举妄动”的。“一切我都会‘答应他’,就是为了稳住情况。”
但是,蔡兴全的心底,并没有像其所表述的那样“镇定”。蔡兴全回忆说,当电话打完、一切基本上安排妥当之后,自己立马兴奋地跳了起来,在家中大喊大叫,并把家人都召集过来,“整个人、整个家,都变得无比兴奋,难以抑制的那种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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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兴全刚开始寻找女儿时拍摄的照片
深圳女孩蔡佳玲被拐一案始于2008年。彼时,蔡兴全4岁的女儿蔡佳玲在深圳市龙岗区龙东东联商场被一妇女拐走。自此,蔡兴全一家人踏上了长达多年的寻亲之路。直至2023年3月,广东警方通过DNA比对等技术,帮助蔡兴全在四川广安成功找到女儿蔡佳玲,并于当年3月20日在深圳成功迎回被拐骗多年的亲生女儿。
2024年4月11日,拐走蔡佳玲的女人张某君,被当庭指控拐骗儿童罪。一审开庭后,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张某君于1973年出生,户籍地为四川广安市武胜县,小学文化,于2023年3月被警方刑拘。龙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查明,2008年6月27日16时许,张某君在龙岗街道办龙东居委会东联购物广场门口,见蔡某某(即蔡佳玲)独自玩耍,便以糖果为诱饵,将蔡某某拐走带回四川老家抚养。2023年3月19日,张某君到当地派出所接受调查。
“尊重法律,但一定会抗诉”
法院宣判结果出炉的前夜,蔡兴全心中滋味万千。他告诉现代快报记者,虽然自己不知道判决结果会怎么样,但是此前他已经和代理律师多次商讨交流过,了解到拐骗儿童罪顶格刑期为5年。这与蔡兴全所期待的结果,还有些距离。因此,他心中有一些无奈。“这样的罪犯,伤害的不仅是我女儿,更是我,是我们一家人。15年来,我们为此牺牲了太多,也付出了太多,都是因为女儿被她拐骗所致,这样的伤害,即便是5年(刑期),也实在是太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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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兴全和其他被拐儿童家庭在一起
面对法院即将作出的判决,蔡兴全告诉记者,法院在6月18日的宣判结果可能并不会让他和家人满意,但是他会尊重这一结果:“无论怎么说,这个判决都将会为我这15年苦苦寻女的经历,画上一个句号吧。”在蔡兴全看来,尽管这个“句号”可能画得并不尽如人意,但是它意味着给他15年的寻女经历一个交代。
不过,蔡兴全也表示,无论具体判决结果是五年、四年抑或是其他,他都会向公诉机关提请抗诉。“我提出抗诉,可能并不单单只是为了我女儿。因为女儿被拐骗一事,我遇到了许多和我相同遭遇的家庭。如果就这样简简单单地将人贩子放过去了,怎么向那些孩子还没有回来的家庭交代?”在蔡兴全看来,无论抗诉的结果如何,只要能让罪犯在监狱里多待一天,就能让他们多受一天惩罚,也就能给这些人以震慑,许多被拐骗孩子的家庭就能得到几分宽慰。
“付出15倍的父爱”
距离小女儿蔡佳玲回到他身边已一年有余,蔡兴全告诉记者,这一年多来,为了让女儿真正“回到”自己身边、融入家庭,他付出了比平常更多的努力。“在佳玲回来后的第一个生日,我们为她精心准备了盛大的生日宴会,就是要告诉她,这15年来,我们对她的爱,一直没有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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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佳玲回到深圳家中后的第一个生日宴
15层蛋糕,15个新年红包……蔡兴全向记者透露,过去15年的寻女生涯,让他经历了太多痛苦,但是女儿回来的那一刻,他觉得过去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蔡兴全还觉得,自己过去15年没有陪伴在女儿身边,让她吃了太多苦、受了太多罪,因此,他需要用更多的亲情和爱意去温暖她。“她一开始刚回到家的时候,我能感觉她那种‘小心翼翼’的感觉,那种生怕我们会生气的感觉。”
据蔡佳玲讲述,拐走她的张某君,把她带回深圳的前一夜,与蔡佳玲独处了一晚。据蔡佳玲讲述,张某君带着“恐吓”的口吻对她说,“你爸妈当初是故意遗弃你的,以后说不定还会再把你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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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蔡佳玲和家人在一起
蔡兴全在和女儿团聚之后,把自己过去多年苦苦寻女经历的记录资料,包括照片、视频等,都一一翻出来,拿给她看。“她哭了,我也哭了。”蔡佳玲的妈妈在接到女儿之后,更是带着女儿回到老家,和家中的亲戚一一相认团聚。此前的端午节,蔡兴全一家就带着女儿佳玲,到其舅舅家过节聚餐。“这才是她的亲人,我们才是她的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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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家后”的第一个父亲节,女儿蔡佳玲给蔡兴全送上的祝福贺卡
律师:“抗诉”成功率低,望更多人关注被拐儿童家庭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自2023年6月份就介入代理蔡佳玲被拐骗一案的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杜文超律师,给出了自己的意见:“此前的庭审过程中,检察院已经建议量刑4年3个月到5年。而被害人是无法直接向法院提出抗诉的;只能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待检察机关受理通过后,才能向法院抗诉。”杜文超律师表示,即便是被害人向检察机关提请抗诉,也不是任意的、毫无理由的,必须满足法定条件才可以:“如果一审判决结果显示,张某君的刑期低于检察院此前建议量刑的4年3个月到5年的刑期范围,那么检察院就有充足的理由接受蔡佳玲爸爸的抗诉申请;反之,如果最终张某君的刑期在这一建议范围之内,那么蔡佳玲爸爸的抗诉申请就很难获得检察机关的通过。”
“但即便如此,我仍然非常支持蔡佳玲的爸爸蔡兴全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因为他的这一做法不是单纯为了自己,而是要让许许多多和他一样的家庭被看到,被社会更多人关注到。”杜文超解释说,目前拐骗儿童罪设置的刑期较短,于被害人及其家庭而言,确实难以接受。对此,只能期待社会公众关注到这些被拐儿童家庭的情况,了解到他们的境遇,由此,借助全社会的力量,推动相关法律的完善。
“拐骗儿童、拐卖儿童,这两种行为应该同罪,因为对我们这些家庭的伤害都是一样的。”最后,蔡兴全告诉记者,他想呼吁“拐骗”和“拐卖”同罪,或者直接取消拐骗儿童罪。
对于一审判决结果以及后续情况,现代快报记者将持续关注报道。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朱绍岳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