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大庙口镇:温情调解促和谐

红网时刻新闻6月19日讯(通讯员 唐新志 张莺)6月初,东安县大庙口镇某村的陈某下班回到家时,发现自家鱼塘里的鱼几乎都被毒死了,心痛万分的陈某打听得知,是隔壁唐某在种植的烤烟田喷洒农药,农药随稻田的水流进了鱼塘导致了这一事件的发生。陈某立即找到唐某还有当时管工的工头要说法,虽然对方承认了稻田喷洒农药的事实,但双方对损失赔偿金额分歧较大,无奈之下陈某向东安县大庙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求助。
案件受理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我鱼塘里的鱼养了这么久了,就因为你们的疏忽大意导致这些鱼都被毒死了,这个损失你必须要赔!如果你不赔偿我的鱼,我就把你的烤烟损坏!”调解过程中,陈某的情绪很是激动。见此情形,调解员耐心安抚陈某的情绪,并运用法律知识和多年调解经验,结合当事人的诉求,从责任认定和财产实际损害数额两方面切入,进行耐心劝导,告知唐某,喷洒农药后稻田里的水流入鱼塘确实是导致陈某鱼塘的鱼被毒死的直接原因,其过错需要承担的责任不可避免;同时又对陈某释法明理,喷洒农药导致鱼塘的鱼受损是不争的事实,但赔偿金额不可漫天要价,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
经过不断沟通,最终,唐某愿意对陈某的损失承担合理的赔偿责任,陈某也作出适当让步,双方当事人对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唐某赔偿陈某受损损失共3000元,且当场给付赔偿金,双方握手言和。至此,这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