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和养父母“闹掰”,法官“拉家常”修补亲情裂缝

近日,南京高淳法院漆桥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赡养费纠纷,原本身份关系复杂、矛盾对立尖锐的纠纷,通过承办人多次耐心沟通,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两方主体、三代亲情、四个家庭
刘大强夫妇原本育有一子,后于1991年收养了一个女孩,起名刘美。三十多年来,刘大强夫妇一直积极履行父母的职责,将刘美抚养成人、出嫁。
刘美婚后产子,依照本地习俗,出嫁女生子后需携子女回娘家居住一段时间。因先前与兄嫂发生矛盾心有芥蒂,因此刘美以身体不适为由未返回娘家,这直接导致其和养父母之间关系出现隔阂。后经村委、邻里协调未果,刘大强夫妇以索要赡养费为由将刘美诉至法院。
“TA”为什么不理解我?
案件受理后,承办人周忠强迅速联系当事人及所在村委。经了解,这起案件看起来是涉及父母子女之间的矛盾,实则还牵涉婆媳、兄妹等多重亲情关系,案件不宜一判了之,柔性的解决方案更有利于维系亲情关系,避免案结事不了。
“刘美小时候身体不好,都是我们悉心照料才长大成人,可她出嫁生子后,却多年未回家看我们一眼。”
“父母不理解我、不信任我!嫂嫂说我的坏话,他们却都相信。”
在电话中,双方当事人皆情绪激动,均表示与对方难以沟通,无法调解,案件一度陷入尴尬。
为及时化解矛盾,高淳法院漆桥法庭开展巡回审判,把庭开到了当事人的家门口。到了约定的日子,承办人一行大清早来到了村委,与原、被告四个家庭六个人开始了“拉家常”。
巧用“拉家常” 柔性化解家务事
案件审理期间,承办法官耐心安抚当事人的情绪,先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以缓和双方情绪,再分别与双方沟通交流。对被告刘美一家,强调父母抚养之不易;对原告刘大强夫妇,则苦口婆心劝导父母要理解子女的难处,耐心讲法释理,说明利害,引导被告主动履行赡养义务。
最终,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拉家常”,原、被告达成赡养协议,一家人重归于好。原告放弃原先主张赡养费的大部分,被告同意支付多年来未履行的赡养费七万余元,并承诺今后逢年过节都会携子女上门探望二老,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赡养纠纷主要是因为沟通不畅,但对于孝顺父母,子女通常没有异议。因此,我们在调解过程中要注重化解亲人之间的心结,修补亲情裂缝。”漆桥法庭庭长周忠强表示。(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通讯员 陈妍岚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王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