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人寿公司山东分公司被罚12万!因未如实报送案件确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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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鲁金罚决字〔2024〕30号)显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因未如实报送案件确认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被罚款12万元。
同日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鲁金罚决字〔2024〕29号)显示,邹蔚闻,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法律合规部经理,对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未如实报送案件确认报告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一条,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梳理发现,近年来,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省内的多家分支机构曾因违规问题被处罚。
2024年4月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因诱导投保人不如实回答回访问题,时任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个人代理人于欣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于欣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3000元。 
2024年3月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海中心支公司因虚列经营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规定,对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海中心支公司罚款12万元。
2023年6月6日,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官方网站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人寿济宁中支”)存在编制虚假财务资料、欺骗投保人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6.1万元。
2022年2月17日,原银保监会山东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电话销售中心存在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6万元。
来源:半岛都市报·半岛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