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桑植两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获批

红网时刻新闻通讯员 谷忠秋 报道
近日,省政府正式批复慈利县、桑植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这是继2023年12月30日张家界市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获省政府批复后,张家界市推进“多规合一”改革又一重要成果,标志着张家界市、县两级国土空间规划由编制阶段全面转为实施阶段。
批复要求,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地区崛起等国家重大战略,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将慈利县建成山水康养城市、张家界旅游重要增长极,将桑植县建成山水人文红色旅游名城。
批复强调,要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慈利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68.11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 61.64 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 809.32 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 28.63平方千米以内。桑植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1.29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 43.82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 1289.09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8.22平方千米以内。要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落实节约集约发展要求,不断提升城乡空间品质,加强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坚决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做好规划实施保障,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提高规划、建设、治理水平。
批复指出,《规划》是对慈利县、桑植县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县域国上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指南和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要强化对相关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指导约束,以国土空间规划 “一张图”为依托协调解决矛盾冲突。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要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按照批复要求,慈利县、桑植县将科学编制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地落实。同时,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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