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坦福博士报考乡镇公务员,个人选择应当尊重

图片
□谢欣桐 (西南财经大学)
近日,斯坦福大学博士被拟录用为乡镇公务员一事引发关注。据安徽省宿州市公务员局公布的《宿州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公示(第二批)》显示,斯坦福大学博士苏某拟被录用为灵璧县乡镇机关基层事务管理岗位。该岗位主要从事公共服务、乡风文明建设、乡村振兴等基层综合管理工作。
针对此事件,网络上产生了许多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学历与岗位的不匹配会造成人才的浪费,也有人认为基层岗位需要更多的高素质人才。然而无论公众的看法如何,不可否认的是苏某自己选择了报考该基层岗位,那么就应当尊重他的个人选择。
公众对该考生的“惋惜”实际上体现了社会上仍然存在的一种特别的“职业歧视”。从各项已知的官方资料来看,报考乡镇基层岗位的苏某不仅是学历亮眼,本人的实力也确实优秀。而当“高材生”与“乡镇”“基层”放在一起时,社会传统自然地将它们划分在不同层次,视为一种大材小用。另一方面,公务员这一职业在社会传统观念中几乎被等同于“安稳”“保障”,而身为顶尖人才的博士居然也要为了安稳生活考取编制,又如何不让人感叹。
诚然,公众的情绪是出于一片好心,但我们目前并不知晓该考生是出于何种目的和心态报考了该岗位,便也谈不上对其选择评论好坏。当今时代,许多年轻人的职业观都发生了转变,他们有着清晰的职业规划无论是选择那些看起来“高级”“体面”的工作,还是趋向被社会传统轻视的职业,都是基于对自身未来发展和人生目标认知的自我选择。既然是在谨慎思考后做出的选择,旁人又何必杞人忧天?
更何况乡镇基层岗位实际上也并不是“最低底线”的工作。随着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乡镇基层岗位作为最直接触及人民群众的节点承担着十分繁杂的工作,发挥着极其关键的作用。高素质人才如果能在基层岗位上运用自身所学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也未尝不是一场自我挑战和价值实现。
“高”学历和“低”职位并不矛盾,正如对社会的奉献不分高低。人生的职业选择可以有千万种,只要是能够对国家、社会、人民做出贡献的选择,就是富有价值、值得尊重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