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过期原料的茉酸奶门店被罚7万元

企查查显示,6月21日,北京熠昕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茉酸奶伊藤洋华堂店)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7万元。
罚款事由显示,当事人2024年5月9日和2024年5月11日在制作奶昔的过程中使用生产日期为2023年11月23日的“蒸煮青稞”(保质期4个月)。“蒸煮青稞”使用时已超保质期40多天。
2024年5月27日该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住所进行现场检查时测量储存原料的冰箱内温度,温度未达到原料标注的储藏温度要求,操作台面有污迹。当事人对储存原料冰箱不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及场所操作台面有污迹表示认可。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当事人各种配料罐的标签开封日期、失效日期标识齐全,均在有效期内,各种原料的生产日期、失效日期标识齐全,现场未发现过期原料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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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有媒体称在卧底调查茉酸奶多家加盟店期间发现诸多问题:使用过期40余天的原料、更换效期标签、不按时报废原料等,引发广泛关注。涉事门店包括茉酸奶北京石景山万达店、北京伊藤洋华堂店、北京华宇时尚购物中心店、华熙 LIVE·五棵松店。其中,伊藤洋华堂店被指使用过期的青稞制作饮品;将凤梨丁滤水后隔夜继续使用以及提前制作好饮品放入冷柜,等消费者点单时再出售。
同日下午,茉酸奶官方微博账号@茉酸奶MOREYOGURT 针对此事发布致歉声明:已在第一时间成立内部专项稽核小组,涉事加盟店已闭店,并永久解除合约。
此外,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管局发布通报称,目前,执法人员已对当事人北京熠昕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茉酸奶伊藤洋华堂店)涉嫌存在的相关违法行为立案调查,该门店已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