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教不改!男子酒驾、危险驾驶后驾照被吊销,第三次饮酒驾车又被查

扬子晚报网6月23日讯(通讯员 戎芬 记者 梅建明)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然而,有些人却不以为然,一次酒驾后驾驶证被吊销,竟然不吸取教训,继续无证酒驾上路,等待他的后果也是非常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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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男子再次酒驾被查
近日晚间,南京江宁淳化交警中队组织警力在辖区重点路段开展夜查专项整治行动。凌晨3时许,执勤民警在对一辆小型轿车进行排查时,发现驾驶人身上散发出一股酒气,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后,民警对驾驶人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结果显示为5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然而,当民警在核查驾驶人信息时,发现驾驶人徐某于2018年3月28日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查获处罚;2020年1月13日,又因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处罚后,驾驶证被吊销。此次,徐某则属于驾驶证被吊销期间,第三次饮酒驾驶机动车。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徐某的违法行为合并作出行政拘留12日并处罚款3000元的处罚。
交警提醒:涉牌涉证、酒驾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广大驾驶人切莫心存侥幸,必须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文明守法、平安出行。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