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减肥,美丽的谎言

“毒品”这个词看似很遥远,事实上,很多毒品披上各种形式的外衣悄悄出现在人们身边,“网红减肥药”就是其中之一,它们具体是如何涉毒的?今天,记者采访了徐汇区禁毒办,为大家科普涉毒的减肥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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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叫做“DC”的减肥药,实则是含有芬特明、地西泮、氟硝西泮这三种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芬特明,大多作用于拟交感神经,以此来控制食欲或达到镇静作用。常见的副作用包括心跳加速、高血压、睡眠困难和头晕。地西泮,多用于抗焦虑、镇静催眠,如果长期服用,可能会出现恶心、头痛、抑郁、狂躁、厌世等严重情况。氟硝西泮具有强烈的镇静作用或肌肉松弛作用,俗称“蓝精灵”,属于新型毒品的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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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违法减肥药被称作“蓝胖子”,其毒品性质是由于添加了安非拉酮这一国家列管的第一类精神药品。它是如何达到减肥效果的呢?它主要刺激下丘脑神经中枢,导致食欲不振,但是另一方面会提高身体兴奋性,容易出现莫名情绪波动或失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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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一粒,轻松方便。美丽人生,从曲美开始。”不知道还有多少人记得这支曾经铺天盖地的电视广告?从2000年问世到2010年,曲美这款减肥药在市场上声势浩荡,但是它的副作用很大,不少人在服用后中风甚至死亡。它实则是添加了西布曲明这一国家违禁药品,抑制食欲中枢、使人食欲下降,这才是它辅助治疗肥胖症的真正原因。因此,早在2010年10月3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正式发布通知,要求停止生产销售西布曲明制剂及原料药,明确了它的毒品属性。
其实,毒品和药品有时会有交叉的属性。根据《刑法》第357条的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实际上具有药品和毒品的双重属性,使用得当就是“药”,可以治病救人;非医疗目的滥用就是“毒”,不仅会危害人体健康、形成瘾癖,更会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稳定。药学界称之为:药与毒,往往只有剂量的差别。
大多数毒品的“原型”都是以药品或药物的形式出现在世人面前。“是药三分毒”,在生活中,不仅是减肥药,还有安眠药、镇静剂、镇痛剂等医疗药品都有可能含有毒品成分。在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徐汇区禁毒办提醒,市民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遵医嘱,不盲目、不跟风,慎用来历不明的药物,以防跳进“毒坑”,后悔一生。
来源:上海徐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