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5日发布一起销售侵犯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的产品案件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内容如下:
潇湘晨报综合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庆市监迎处罚〔2024〕90号 | 安庆市新皖韵食品有限公司绿地大卖场销售侵犯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的产品案 | 安庆市新皖韵食品有限公司绿地大卖场 | 程* | 销售侵犯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的产品 | 违反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第三十条第(七)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责令改正,没收违法商品,并处罚款。 | 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凭《安徽省统一公共支 付平台缴款通知单》缴纳罚没款。 |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