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山家长
2024年秋季狮山镇义务教育阶段
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
转学插班方案出炉!
报名对象:取得全国学籍,因正当理由需要转入狮山镇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少年儿童。
第一类:狮山镇户籍生,是指2024年6月25日前(含6月25日当天)入户在册的狮山户籍少年儿童。
第二类:现役军人、烈士、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因公殉职干部等优抚对象的子女。
第三类:人才类的子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狮山镇全职在职工作的人才,可享受子女入学服务:
1.根据《佛山市全职新引进领军人才目录》《佛山市重点扶持人才目录》认定或评定的领军人才。
2.广东省人才优粤卡A卡持卡人,优粤佛山卡A卡持卡人。
3.广东省人才优粤卡B卡持卡人,优粤佛山卡B卡持卡人。
4.按规定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优粤佛山卡C卡持卡人。
5.经南海区认定或评定的原南海区一至四类人才。
报名原则:
1.凡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可本转学插班方案,不服从统筹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2.公办中小学转学插班学位分配由狮山镇教育发展中心根据学位情况、报名人数在全镇公办学校范围内统筹安排。
说明:
1. 对现已在狮山镇内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原则上不受理在同一片区内(官窑、松岗、小塘、罗村和大圃片区)公办学校之间的转学申请。
2. 下列情况之一不受理转学申请:
(1)没有全国学籍号
(2)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
(3)变更就读年级(擅自变更就读年级的将取消插班生资格)。
3.初中宿舍的床位有限,不一定能满足插班生的住宿要求。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7日~7月2日。
提交材料:
7月1日~2日(8:30~11:30,14:30~17:00),转学申请属于第二类(现役军人、烈士、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因公殉职干部)、第三类(人才类)的家长(监护人),请到狮山镇行政服务中心303室,提交所有纸质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受理流程:按照指定时间、方式报名申请后,经有关部门审核,符合转学报名条件的插班生,坚持免试入学的原则,全部由狮山镇教育发展中心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
说明:如发现家长(监护人)提供信息或材料存在不实的情况 ,将取消其转学资格。
日程安排:
2024年秋季狮山镇义务教育阶段
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可受理转学插班的
学校名单
2024年秋季狮山镇义务教育阶段
公办学校转学咨询及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
2.监督电话:86689662
3.受理地点:狮山镇行政服务中心303室
来源:狮山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