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女子买到变质食物吃坏肚子?超市:无直接证据 只愿十倍补偿|追踪到底

封面新闻记者 田之路
6月25日,成都陆女士向封面新闻求助报料平台反映称,在一家超市买到了变质的熟食,导致自己拉肚子,要求超市赔偿。超市表示,陆女士没有直接证据表明是超市买到的食品引发不适,只愿意补偿10倍损失。目前,双方尚未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
陆女士描述,23日晚8点过,她在财富又一城邻里优先超市买了一盒卤菜,价值12元。回家吃的时候,她称当时发现了异味,“因为还在吃其他东西,所以吃了两三个才发现。”24日,陆女士感到不适,开始拉肚子,怀疑是超市购买的卤菜变质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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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女士购买的卤菜
她来到超市找到售货员,当天售卖的售货员已经换班,另一位在柜台的售货员接待了她,“那个售货员说可能冰柜有点问题,还没修好。”随后,陆女士又找到超市负责人,要求赔偿,“我要求赔偿医药费和误工费,诉求是赔偿1000元。”记者看到,购买卤菜上保质期显示,到24日晚前都能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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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女士出示就诊记录
超市拒绝了赔偿1000元的要求,陆女士拨打了市场监管部门热线,投诉了该超市。
25日中午,记者随陆女士来到该超市,一名负责人就赔偿问题作出了解释,“陆女士购买的是熟食,出柜后天气较热容易变质,但是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买的时候就是变质的。”该负责人表示,夏天吃很多东西都容易引发拉肚子,但超市卖出的卤菜没有问题,“我查验了当天共计售出了3斤多这个品种的卤菜,目前只有陆女士来反映说拉肚子,很难证明是吃的我们超市的食品导致的。”
负责人称,双方第一次协商时表示,愿意人道补偿陆女士菜品10倍损失,共计120元。陆女士拒绝该补偿,并坚称是购买变质食品,按照相关法规应赔偿1000元。在投诉超市后,超市方也上传了食品溯源、质检报告等材料。
截至25日下午2点,双方尚未就赔偿达成一致,陆女士表示将走法律途径维权。同时,超市负责人称,冰柜并未损坏,只是高峰期售卖时为方便顾客取放门打得比较开,如果陆女士对冰柜和食品质量问题存疑,可以找第三方鉴定,他们都将留存证据配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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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售卖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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