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回应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司法文件效力问题:不针对、不涉及广大台湾同胞

6月26日,国务院台办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有记者问,对于大陆出台的《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台陆委会称对台湾没有约束力,台湾有专家也称,这是用“法律战”制造心理恐惧,无助两岸交流,这对于两岸交流没有帮助,对此有何评论?
发言人朱凤莲表示,台湾民众的担心完全没有必要。《意见》从标题到正文都清晰指明,惩治措施针对的是极少数涉“独”言行恶劣、谋“独”活动猖獗的“台独”顽固分子,以及他们实施的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凡是以身试法的“台独”顽固分子,不管其身在何处,国家执法司法机关都将一追到底,依法严惩。
需要指出的是,这份司法文件不针对、不涉及广大台湾同胞。我们始终尊重、关爱、造福台湾同胞,热忱欢迎和支持广大台湾同胞参与两岸各领域交流合作、共享中国式现代化发展机遇。希望台湾民众坚决反对“台独”分裂势力及其活动,积极参与两岸交流合作,安心享受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红利。
(总台央视记者 朱若梦 张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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