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这些“药物”可能涉毒

近年来,高压严打态势下,传统毒品如海洛因、冰毒获取难度加大,促使不法分子转向易成瘾的麻精药品及未受管制的类似物质,导致新型毒品和犯罪手段层出不穷,其中包括以药物替代毒品、多重药物滥用等新现象。在第37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哈尔滨市公安禁毒部门特别送上一份防范麻精药品滥用攻略。
谎言一:感冒药、止咳水家庭常备药,长期大量使用也没有啥危害。
真相:作为家庭常备药,感冒药、止咳药水中很大一部分是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有麻黄碱类物质,过量使用会引起中毒,可导致成瘾,可能会造成手脚麻木、局部刺痛、耳鸣,出现幻觉、精神障碍等,对人体心脏功能和神经系统造成不可逆的损害。麻黄碱类物质被一些不法分子用于提炼冰毒, 2005 年被列为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
主要用于镇咳祛痰的药品中,复方甘草(含)片、复方甘草口服液是含有麻醉药品阿片的复方制剂,强力枇杷露、枇杷止咳颗粒、咳灵胶囊、 克咳片(胶囊)是含有麻醉药品罂粟壳的复方制剂,复方福尔可定口服溶液、复方福尔可定糖浆是含有麻醉药品福尔可定的复方制剂,长期或过量使用可造成药物依赖。 
俗称“止咳水”的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2015年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大量服用会产生幻觉,伴随嗜睡或昏迷、言语含糊不清、注意缺陷或记忆缺失等中毒症状,严重者可危及生命。长期服用易产生身体和心理依赖,引起躯体各系统损害,包括低钾血症、骨质疏松、精神障碍等。
谎言二:吃了聪明药,就能提高注意力,取得更好成绩。
真相:所谓的“聪明药”,主要包括利他林(主要成分为哌醋甲酯)、阿德拉(主要成分为右苯丙胺)、莫达非尼三类精神药品。本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等疾病,正常人长期服用会产生药物依赖,断药后会出现注意力涣散、精神萎靡、暴躁抓狂等精神症状,甚至出现幻觉、妄想等药物戒断反应。
莫达非尼是一种觉醒促进剂,属于中枢神经兴奋药物,主要用于治疗嗜睡症。2023年10月1日起,其由第一类精神药品调整为第二类精神药品。莫达非尼具有潜在的成瘾性与依赖性,滥用可导致情绪不稳、抑郁、狂躁、焦虑等精神症状。
谎言三:“上头电子烟”吸了无烦恼不成瘾,大家都在吸,你不吸就赶不上潮流了。
真相:“上头电子烟”的烟油被掺入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或“依托咪酯”等国家管制的麻精药品。“依托咪酯”是一种不溶于水的白色粉末状物质,具有镇静催眠活性,在临床上主要用于全麻诱导或短时手术麻醉。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依托咪酯"的麻醉作用,将其制成"烟粉""烟油”,添加进电子烟进行销售。
“依托咪酯”吸食后会呈现头晕站立不稳,东倒西歪等类似醉酒后的状态;也有可能会引起过敏反应。大剂量吸食会引起偏执、焦虑、恐慌、被害妄想症等,会出现脾气暴躁、生活懒散等影响人的情绪、思维和意志行为的精神障碍,同时也容易引起呼吸暂停等情况,严重的会精神错乱甚至中风死亡。
谎言四:生活、学习压力大,头痛,吃点止疼药疗效好。
真相:常见的止疼镇痛药品包括盐酸羟考酮片剂(缓释片)、泰勒宁(氨酚羟考酮片):复方曲马多片、氨酚曲马多片(胶囊)、科洛曲片;氢可酮和溴甲后马托品的复方制剂,复方地芬诺酯。
曲马多具有成瘾性和滥用风险,过量使用可导致抑郁、癫痫发作。具有与吗啡相同的依赖性副作用,包括呼吸抑制,严重者可致死。长期大剂量使用会导致依赖,突然撤药可导致戒断症状,如腹泻、上呼吸道症状、失眠、麻木、刺痛、耳鸣、幻觉、偏执、焦虑等。
2023年7月1日起,曲马多复方制剂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
谎言五:你有身材焦虑吗?想变瘦变美吗?吃上“网红减肥药”,轻松就能做到。
真相:不法分子在所谓的“网红减肥药”中添加了毒品、易制毒化学品、麻精药品和违禁药,利用其可短暂使人产生兴奋、饱腹感的特性,包装出快速减重效果,实则对使用者身体健康造成严重伤害。
目前“网红减肥药”中添加的常见成分包括了冰毒、麻黄碱、氯胺酮、芬特明、安非拉酮、西布曲明等。冰毒是毒品,麻黄碱是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西布曲明是违禁药已被我国禁用。氯胺酮是第一类精神药品,俗称“K仔”“K粉”。其使用剂量越大、毒副作用越显著。急性中毒行为症状表现为兴奋、话多、自我评价过高等,出现理解判断力障碍,可导致冲动,如自伤与伤害他人等行为。安非拉酮是第一类精神药品,为兴奋剂和食欲抑制剂,临床上主要用于治疗各种程度的单纯性肥胖症及伴有冠心病、高血压、糖尿病的肥胖患者。长期服用,特别是过量时也会产生依赖心理。可导致激动、失眠、口干、恶心、便秘或腹泻等反应。芬特明是第二类精神药品,主要通过加强去甲肾上腺素和多巴胺的神经传递来产生抑制食欲的作用。临床上作为厌食药(减肥药)主要用于中—重度肥胖症的短期治疗。主要不良反应为失眠、口干、便秘、感觉异常、眩晕和味觉异常。
谎言六:“笑气”不是毒品,味道甜甜的,时不时吸点心情就能变好。
真相:“笑气”学名一氧化二氮,是一种无色有甜味的气体,有麻醉作用,常被用作食品添加剂,又被称作“奶油气弹”。“笑气”具有成瘾性,大量吸食会产生致幻、视听功能障碍等一系列副作用,严重的会造成瘫痪甚至危及生命。 
近年来,“笑气”在一些年轻人中悄悄流行,他们不清楚其成瘾性及危害,出于追求刺激、攀比等心理,被误导吸食,还发生过因过量吸食“笑气”导致死亡的案例,且滥用人群呈现出低龄化、群体化等特征。目前,联合国禁毒公约未将“笑气”列为毒品进行管控,在我国,“笑气”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监管,相关法律对其生产、使用等有严格规制。未经许可吸食和贩卖“笑气”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非法吸食“笑气”的,以“非法使用危险物质”给予行政处罚。根据刑法规定,非法买卖“笑气”的行为可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龙头新闻·生活报 记者:史天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