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金路工程有限公司被罚款1万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西藏金路工程有限公司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被那曲市色尼区消防救援大队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

根据公告内容,2022年5月12日,消防大队执法人员对位于那曲市色尼区辽宁北路4号,任希安负责管理的西藏金路工程有限公司大院仓库和出租房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未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建立微型消防站,大院仓库和出租房配备的四具灭火器全部失效。另外,大院大门往北消防车道乱停乱放电动车、摩托车被占用。

西藏金路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构成了违反消防法规的违规行为。那曲市色尼区消防救援大队最终决定给予西藏金路工程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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