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揭东法院:调解先行让“双输”变“双赢”

近日,一场“剑拔弩张”的租赁合同案件调解正在揭东区人民法院法庭展开。在法官黄楚平的释法答疑和悉心劝导下,双方逐渐放下芥蒂,决定继续履行租赁协议和其他义务。法官的耐心调解,让这场“双输”的官司迎来了“双赢”的结果。
“租赁了这么多年,就这两年拖欠了租金,我们一再保证生意恢复了就给到,你们经联社就不能再宽限几日!”被告林先生和某公司一开始非常不悦。
“是你们不讲信用!从去年6月拖到现在,村民们都着急了。想要继续租地,必须尽快支付租金。”原告揭东区某经济联合社也毫不相让。
“俗话说和气生财,大家保持冷静,心平气和地慢慢聊,总能找到最好的解决方案。”每当双方言辞激烈时,黄楚平便适时介入,耐心组织调解。
原来,林先生与该经联社一直保持着稳定、和谐的租赁关系。在双方签订的20年场地租赁协议到期后,又于2019年3月续签了为期15年的新租赁协议。2020年4月,林先生向经联社提交了转租申请,请求将租赁场地转租给某公司,并承诺若公司违反租赁协议,他会承担全部责任。一年后,经联社与林先生及某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允许转租并明确了租金支付事宜。随后,公司按约定分别于2021年、2022年的5月30日支付了当年度租金。然而,到 2023年,公司未能按期支付租金且逾期超过8个月。虽然今年陆续支付了一部分,但仍拖欠大部分租金。经联社遂向揭东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林先生和某公司支付欠缴租金及违约金。
黄楚平法官团队收到案件后,经审慎研判案情,认为虽然公司违约事实清楚,但“机械审判”未必能有好效果。若支持原告经联社的诉求判决双方“分手”,不仅经联社失去了土地租金收入,公司也需另寻场地才能维持经营,后续投入巨大,是一个“双输”结果。再者,双方存在较大分歧,有了积怨,租金拖欠期间甚至出现村民阻挠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若不真正解开双方“心结”,简单地“一判了事”可能引发新的纠纷,甚至影响当地的营商环境和经济的长远发展。为避免“案生事”甚至“案生案”的局面,黄楚平决定组织双方调解,通过修复双方信任,彻底化解纠纷。
一开始,双方互不退让,原告甚至一度拒绝调解,认为被告失信在先,态度恶劣,唯有判决才能维护村民们的合法权益。公司则称,因不可抗力,使公司经营受到严重影响才延迟支付租金,并非恶意违约,反对解除合同,拒绝支付违约金。经过黄楚平多次言明利弊、释法说理,双方逐渐接受调解,并提出了各自的调解方案。但在拖欠租金支付时间、金额和律师费承担等方面差距巨大,加上原告经联社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决策还需开会讨论、报告审批,调解工作陷入僵局。
尽快拟定出最合适的调解方案,才能有效减轻双方诉累。于是,黄楚平在仔细研究了合同的每一条条款后,多次电话联系原、被告,告知被告由于其欠款事实清楚,存在一定的败诉风险,若不尽快支付拖欠的租金,拿出继续合作的诚意,一旦解除租赁协议,则“推倒重来”的代价更大;同时,又与经联社的法定代表人加强沟通,详细为其算了“经济账”和“民生账”,让其意识到尽快达成调解协议,收回拖欠租金和继续履行租赁协议,才是对村民权益的最大保护。随着原、被告双方的分歧逐渐缩小,为让双方真正解开心结,让未来的合作更顺利、关系更融洽,黄楚平通知原、被告双方代表到法庭进行协商。
功夫不负有心人。法庭上,经过黄楚平多轮释法、劝导和答疑,原、被告从互不相让到相互理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将继续履行之前签订的租赁协议;公司于调解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向经联社付清拖欠的租金及2024年3月11日至2025 年3月10日的租金,合计2547950元;经联社因维权支付的律师费,由林先生承担1万元、公司承担5万元;经联社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之后,在黄楚平的主持下,双方正式签署调解书并现场履行部分义务,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压了近一年的心头大事得到妥善解决,村民们很是感激,专门委托经联社的法定代表人送来锦旗,“解心结、止纷争、促双赢,这些都是我们应该做的。”接过锦旗后,面对当事人的再三感谢,黄楚平谦逊地表示。
文 | 记者 董柳 通讯员 黄基宇 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