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万宁通报游客潜水“被弃海中”调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似有出入望公开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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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

01海南万宁官方通报了游客潜水“被弃海中”事件的调查处置情况,称已对此事立案。

02游客金先生表示,通报中提及的时间点与实际情况有出入,希望官方公开证据并加强监督管理。

03金先生和同伴在潜水考试结束后,等待约2小时,两位同伴因长时间泡在海里身体不适,出现呕吐现象。

04然而,当地官方通报称潜水考试结束后,4人开始往岸边游,工作人员在16时23分开始寻找,18时41分报警。

05金先生表示,希望官方公开证据、加强监督管理,而非仅依赖游艇公司等责任方的“一面之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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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肖暖暖

“通报里提到的时间点还有船只工作人员出来找人,和我们实际经历的有些出入。还是希望官方可以向我们几个受害人公开证据,之后能够加强监督管理。”提到昨天(6月25日)晚上海南万宁官方关于游客潜水“被弃海中”事件的调查处置通报,作为当事人的浙江籍游客金先生提出了自己的疑惑和诉求。(此前报道点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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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晚上,金先生一行人坐上救护车。受访者供图

游客自述潜水考试期间被游艇弃于海中

6月9日,金先生和同伴乘坐万宁当地俱乐部租借的游艇前往洲仔岛进行潜水考试。同行的潜水教练认为当时场地不适合潜水考试,于是船长协调船员用摩托艇将4人送到了水位更深的海域,并与船只工作人员约定了返回接人的时间。

但考试结束后,到了约定时间,金先生一行却迟迟没等来接应船只。几人在原地等待了约2小时,两位同伴因为长时间泡在海里身体不适,还出现了呕吐现象。

当晚6点多,几人带上一只游泳圈自行出发游泳回岸。在海里游泳约2小时后,金先生当时觉得有些体力透支,右脚脚踝到现在还是会疼,“不过当晚拍片显示说没问题。”晚上8点左右,金先生一行人抵达岸边,赶往医院就医并报警。

事后,金先生在社交平台发帖讲述了自己和同伴的这番遭遇。此事在网络引发了广泛关注,并不断发酵。

6月18日晚,万宁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通过万宁市委宣传部公众号发布情况通报,通报显示,当地已对此事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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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官方6月18日晚发布的情况通报

当事人认为最新通报与实际经历似有出入

6月25日晚,万宁发布厅微信公众号针对此事对基本情况和调查处置情况做了通报。

通报显示,自称“潜水教练”的孟某(社会体育指导员五级,无潜水教练资质)与金先生一行3人通过网络渠道商定到万宁市近海开展“潜水培训”。

6月6日,孟某与万宁市福瑞沃尔特潜水培训有限公司(门店名称为“海洋假日俱乐部”,曾对外称福瑞沃特公司,以下简称“福瑞沃尔特公司”)联系,口头约定让该公司协助其联系游艇出海,并交了定金。商定好出海细节后,福瑞沃尔特公司经理孙某找到合作公司海南任我游航海俱乐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任我游公司”),口头约定6月9日中午乘坐任我游公司的游艇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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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官方6月25日发布的情况通报

“9号中午12点,海洋假日俱乐部是驾驶一艘木质渔船类的船把我们送往‘彩虹凯丽号’。后面更换潜水地点时,王某某驾驶摩托艇距离游艇停泊应该不止600米,因为在我们眼里看到的游艇只有一个指甲盖的大小。”看过通报后,金先生表示发现了一些细节上的出入。

此外,他指出,一行人当时和船长、驾驶摩托艇的人约定是2个小时左右,而非通报中所说的“一个半小时”。

继续往下看,通报所述的潜水考试结束后的内容更让金先生和同伴产生了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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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官方6月25日发布的情况通报

“我们是在下午6点15分左右,4个人靠着一个游泳圈顺着水流往岸边游。后期海上救援人员在晚上7点半左右发现了我们留在原地挂有配重的游泳圈。”金先生告诉潮新闻记者,当天,潜水教练戴着潜水手表,他也戴着一块苹果手表,两人手表的校时是一样的,“所以对时间记得还比较清楚。”

目前,潜水手表已经被移交给当地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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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晚上,金先生等人在医院接受治疗 受访者供图

金先生表示,通报中所说的4人开始往岸边游、工作人员找人的时间都和他们自己记得的有出入。“通报上还说工作人员16时23分找我们,17时20分没找到返回,17时30分增加人员继续寻找直到18时41分没找到才报的警。对这部分内容,我希望可以公开证据或者让我们受害者看到、核对证据,去确认是否属实。”

对万宁市官方在18日和25日发布的两份通报,金先生觉得内容区别不大,而且主要是只有游艇公司等责任方的“一面之词”,“好像也没找我们核实、采纳什么信息。”

“希望公开证据、加强监督管理”

金先生说,他将此事发布到网上后,万宁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以下简称“旅文局”)的一位领导联系过他,“当地的警方联系了我的另一位同伴。”

“18日第一篇通报出来的时候,我们就找当地官方要相关证据了,但警方工作人员跟我同伴说不能给我们,他们(警察)也是去海警那边看的。旅文局的领导说去申请下,但目前也还没有回复。”金先生表示,很感谢这位领导一直以来都有很及时地告知他整件事情的调查进度,“但我们的异议主要在于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能否公开相关证据,以及通报内容和我们实际经历的时间出入等等。”

金先生和同伴希望官方可以公开相关证据,或者以视频会议的方式让他们进行证据核实,“但到目前为止一直都还没有得到官方给出的相关解决方案。”

至于这次令人觉得匪夷所思的“被弃海中”事件,官方和责任方都还没有给出相应的赔偿方案。

“前期我同伴在和船方、俱乐部方交涉的时候有提出10倍赔偿,但对方没有同意。”金先生回忆说,之前一个同伴说责任方想和他们语音通话,“结果参加语音会议后我发现俱乐部方面并没什么认错道歉的态度,嘴里不停嚼着东西,还爆粗口。”

“我还是那句话,我想要的不是赔偿,而是不希望再发生这种事,希望相关单位能加强监督管理。”金先生在采访中多次强调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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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人在医院门诊接受治疗 受访者供图

除了事件基本情况,金先生对事件责任方所受的处罚也存在疑惑。

通报显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6月11日,海南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第三支队已对海南任我游航海俱乐部有限公司未按要求报备出海的违规行为作出警告并处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拟对海南任我游航海俱乐部有限公司作出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金先生指出,《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登陆无居民海岛进行非法旅游的通知》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任何人员未经批准,禁止在大洲岛、加井岛、洲仔岛、甘蔗岛、白鞍岛及周边海域进行潜水、钓鱼、游泳、露营等非法旅游活动。对违反通告的,将依据上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罚款、没收船只和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也有些疑惑,相对另外两个责任方,任我游公司的处罚是不是轻了?毕竟是船方把我们拉出去又没有把我们带回来的。”

6月26日上午,金先生向旅文局的这位领导反映了他们对通报的异议,“他说回去咨询下再给我回复。”

当天下午,潮新闻记者也联系了万宁市旅文局,并转达了金先生一行对新通报的反馈。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这件事我接手不多,不太了解。我们一般都是以公文、公告为主,这件事的信息发布应该还是以市里为主,可以关注我们万宁发布厅,后续如果有新的进展会在上面发布的。”

潮新闻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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